信用證承兌和議付本質的區別在于付款時間的區別。
議付信用證指受益人在信用證的規定的交單日期內,向議付銀行提交了信用證規定的全套單據,并沒有不符點,則議付銀行在審核這些單據后,接受了這些單據,并向受益人給付貨款。屬于交單后付款。
信用證承兌,受益人開出遠期匯票,通過國內代收行向開證行或開證行指定的銀行提示,經其承兌后交單。已得到銀行承兌的匯票可到期收款,也可貼現,屬于遠期付款。
(來源:跨境小師妹)
分享到:
收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