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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歐洲的客戶需要20個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樣板。
像往常一樣,我讓工廠提供了樣板之后,就打算通過貨代寄出去。
我和貨代已經合作了多年,他頗無奈地說:“Tess,如果買家沒有特別大的采購意向,或者是數量不大,樣板就不用寄了。”
我說:“運費是客戶出,這是早就說好的。而且我已經跟客戶講過,現在空運一直處于爆倉狀態,不保證時效,他們也表示理解。”
貨代苦笑了一下說:“爆倉已經是常態,并不是什么大問題。我說的問題是,現在寄樣板和出大貨一樣麻煩費,20個就不寄了吧, 現所有口罩需報關出口,單報關費就要700元。”
想了想這20個口罩的樣本成本,又想了一下報關費和空運費,感覺和預算差距有點大。
不過,這也證實了國家對防疫物資出口的要求之嚴格。
俗話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一些外貿圈的老油條不信邪,覺得再嚴格的法律法規也會有漏洞,總想鉆空子。
但事實已經讓越來越多的人打消了鉆空子的想法。
案例一:4月8日,黃埔海關查獲廣州某企業申報出口一次性防護口罩(非醫用)70.6萬個、一次性醫用口罩83.8萬個。
經查驗,實際貨物為多種品牌、多個廠家生產的防護口罩(非醫用),其中有10萬個口罩無生產標識,部分口罩包裝袋與外包裝盒印制的生產標識、質量標準、生產廠家等均不相符。
另外,還夾藏有無生產標識的額溫槍和體溫計共975支。
同時,還存在冒用其他公司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書申報的情形。
當事人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4月17日,黃埔海關緝私局將此案移交地方公安機關立案偵辦。
案例二:4月7日,天津海關查驗發現青島某商貿公司申報出口的27噸黑鐵絲中夾藏有未申報的3M牌N95口罩2.16萬個。
經專業機構鑒定,上述口罩為不合格產品。
當事人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4月16日,天津海關緝私局將此案移交口罩購買地公安機關立案偵辦。
案例三:4月16日,北京某公司向廣州海關申報出口非醫用口罩64.9萬個,經查驗,該批口罩實際為醫用口罩,報關時未提交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書和出口醫療物資聲明,當事人涉嫌逃避商品檢驗。
4月18日,廣州海關緝私局對此立案調查,本案正在進一步調查過程中。
問題來了。
在如此嚴格的出口政策之下,現在口罩出口該如何操作呢?
我簡單總結了一下,一共需要10項內容:
營業執照,經營范圍要有相關的經營內容。
企業生產許可證。(生產企業)
醫療器械產品備案證或者注冊證
產品檢測報告。
說明書。
產品外包裝要顯示批次。
產品質量合格證。
產品樣品圖片及外包裝圖片。
貿易公司需取得海關發貨人注冊備案。
目標市場的準入證,如CE, FDA等。
2
最后說一件有趣的事。
美國當地時間4月17日,美國國務院發言人表示,美方正要求中國修改出口法規,以方便防疫物資的出口。
但他們忘記了,中國修改防疫物資的出口政策,正是為了配合美國,確保出口醫療用品的質量安全才修改的。
新政實施后,既規范了出口秩序,也確保各國采購物資的質量,何樂而不為呢?
沒想到,我們都這么替美歐人民這么著想了,他們居然還不滿。
更有意思的是,在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公開表態的前一天,《華爾街日報》就拿著白宮給的“內部資料”,把中國給攻擊了一通。
《華爾街日報》先是大喊,“因為中國的出口限制,導致美國無法買到急需的醫療防護物資和檢測試劑盒。”
還裝作義憤填膺為中國企業說了一句話,“由于中國的出口限制,無法獲得出口許可,中國企業生產的防疫物資正在中國的庫房里落灰。”
接著,引用美國國務院的“控訴”稱,中方有官員曾表示,“中國的醫療物資得優先用來滿足本國的防疫需求。”
最后,給中國扣上了一個“擾亂全球防疫供應鏈”的大帽子。
至于中國限制出口只是為了確保質量這個事實,《華爾街日報》僅僅只是在文章中間隨便帶了幾句而已。
看完這個新聞,有種莫名的喜感,似乎看到了一條急著跳墻的狗,無論怎么跳,怎么狂吠,墻還是安然立在那里。
墻里墻外的人,看著這一幕,就當是看戲了。
(來源:Tess外貿Clu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