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6 18:08
11月16日,雨果網從搜航網獲悉,加拿大港口近期出臺新規定:如果海運出口整箱的提單是出EBL(Express Bill of Lading)或者SWB (Sea Waybill), 那么一旦集裝箱被海關和船公司放行后,即使在沒有貨主或者加拿大代理的授權下,加拿大碼頭也將有權將集裝箱交給提單上任——貨權方。
根據最新規定,任何海運整柜的集裝箱貨物(FCL),如果申報時有資料顯示是做EBL或者SWB的,船公司將自動將貨柜放給目的港的碼頭。
據悉,目前已有一些加拿大代理商被告知,托運給他們的整箱貨物現在應該盡量出船公司正本提單,并將提單原件發送給目的港代理,以便代理在加拿大提交給船公司,以獲得集裝箱在目的港控貨和放行權。
(整理/雨果網 蘇曉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