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跨境白武士 James
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已經拒絕了OpenAI注冊“GPT”作為商標的申請,理由是該商標僅僅描述了所申請商標所涉及的商品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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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OpenAI,Chat GPT背后的實體,已經申請將“GPT”注冊為商標,用于包括可下載計算機程序和可下載計算機軟件以及軟件即服務(Saas)服務等商品和服務。其中,該軟件用于使用語言模型,以及提供在線非可下載軟件以使用語言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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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T代表"generative pre-trained transformer",這是ChatGPT(以及許多其他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基于的大型語言模型框架的類型。因此,認為“GPT”描述了與語言模型相關的軟件并不奇怪。盡管如此,美國專利商標局做出了兩個特別有趣的發現。
首先,它拒絕了OpenAI的論點,即該商標不僅僅是描述性的,因為許多消費者不了解"generative pre-trained transformer"的含義。許多消費者知道“GPT”經常被用來描述一種類型的軟件。無論這些消費者是否知道該首字母縮略詞背后的單詞,或者這些單詞的含義如何,這都足以做出描述性的結論。
其次,美國專利商標局建議申請人,“GPT”似乎是通用的(即適用于一整類商品或服務)。這種通用性超越了單純的描述性。雖然對于顯然是描述性的商標的申請人可以主張,該商標通過使用和建立品牌知名度已經在公眾中獲得了品牌地位,但對于通用性商標來說,這是不可能的。
OpenAI有權對這一決定提出上訴,但美國專利商標局通過其關于通用性的咨詢通知似乎試圖阻止這樣的上訴。
美國專利商標局在這一點上的發現似乎是合理的,而且很可能會受到在這一領域運營的其他人的歡迎。盡管成功注冊GPT不一定會阻止第三方將其產品描述為基于GPT框架構建,但它可能會阻止這些方將“GPT”納入其品牌。
在生成式人工智能繁榮的一年多里,"large language model"和“GPT”等術語已經成為詞匯表的一部分,尤其是在技術界及其周圍的社區。允許這樣一個術語被OpenAI壟斷用于品牌目的,似乎會限制競爭,就像30年前對“URL”或“HTTP”的使用壟斷可能會極大地改變與互聯網相關的未來術語一樣。
(來源:跨境白武士Ja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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