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率一般分為定額稅率、比例稅率、累進稅率。此外,還有一些在特定條件下使用的零稅率、負稅率、累退稅率、差額稅率等。
定額稅率是指征稅對象的計量單位直接規定為納稅的絕對額的稅率形式,適用于從量征收的稅種。
比例稅率指對同一征稅對象不分數額大小,規定相同的征稅比例的稅率。流轉稅一般都實行比例稅率。比例稅率又分為統一比例稅率和差別比例稅率。前者指一種稅只設置一種比例稅率,所有納稅人都按同一稅率納稅;后者指一種稅設兩種或以上的比例稅率。
累進稅率又稱累進稅制,指隨同征稅對象數量的增大,征稅比例隨之提高的稅率。一般適用于收益、財產征稅。它可分為全額累進稅率和超額累進稅率。此外,由于計稅依據、減稅免稅、加成征稅、加倍征稅、偷稅漏稅等原因造成納稅人的實際稅率與稅法所規定的稅率即名義稅率不相等。
稅率的意義
稅率表現為稅額占課稅對象的比例。稅率是稅法的核心要素,是計算應納稅額的尺度,體現稅收負擔的深度,是稅制建設的中心環節。在課稅對象和稅基既定的條件下,稅率的高低直接關系到國家財政收入和納稅人的負擔;關系到國家、集體、個人三者的經濟利益。稅率的高低和稅率形式的運用,是國家經濟政策和稅收政策的體現,是發揮稅收經濟杠桿作用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