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
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使用注冊商標,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裝、說明書或者其他附著物上標明“注冊商標”或者注冊標記。注冊標記包括和。使用注冊標記,應當標注在商標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
上述法律法條只適用于已被授權的商標,而不適用于TM商標。通俗的講,“TM商標”就是不被官方或法律認可的“黑戶口”,故“TM商標”根本就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類型
TM標記,可以是名稱、原料、說明用語、廣告用語。當然是更多可能真是商標。
使用
法律沒有規定使用這個標志有什么不好的法律后果,而實踐中又可能有著潛在的好處,所以一般都是會直接先使用。
但是基于我國商標實行注冊原則的原因,我國企業目前對于“TM”一般使用在正在申請未經核準的商標上,“TM”起到一個警示的作用。
商標的R標和TM標的區別
1、法律意義不同,tm商標不具備法律保護,申請注冊商標時,享有使用在先的權利。r商標具有商標保護的法律意義,商標使用者擁有專用權。
2、使用時間不同,在商標還未成為注冊商標的時候,標注“TM”標記。當商標成為注冊商標后,就可以在其右上角或右下角標注“r”或“注”注冊標記,或者直接標明是“注冊商標”。
3、使用價值不同,注冊商標周期長要經過漫長的申請、審查時間,拿到注冊商標證書后,商標使用者享有專用權,企業通過商標樹立品牌,推廣企業。r商標的價值大于tm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