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銷實質上是一種溝通活動,即營銷者(信息提供者或發送者)發出作為刺激消費的各種信息,把信息傳遞到一個或更多的目標對象(即信息接受者,如聽眾、觀眾、讀者、消費者或用戶等),以影響其態度和行為。 常用的促銷手段有廣告、人員推銷、網絡營銷、營業推廣和公共關系。
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及市場、產品等因素選擇一種或多種促銷手段的組合。
2017年12月1日,《公共服務領域英文譯寫規范》正式實施,規定促銷標準英文名為Promotion。
類型:
在市場鋒線上,SP(sales promotion,銷售促進)的對象是井然有序的。對制造商而言,其促銷的對象有三個:即批發商、零售商、消費者;對批發商而言,其促銷的對象有兩個:即零售商、消費者;對零售商而言,其促銷的對象只有一個:即消費者。由此看到,不同的市場主體,有著不同的促銷目標,同時,也構成了不同層次的促銷類型。
促銷的類型可分為三種:
一級SP
制造商對批發商的促銷;制造商對零售商的促銷;制造商對消費者的促銷;批發商對零售商的促銷;批發商對消費者的促銷;零售商對消費者的促銷。
一級SP的特點:單層次促銷。
二級SP
制造商對批發商對零售商的促銷;制造商對零售商對消費者的促銷;制造商對批發商對消費者的促銷;批發商對零售商對消費者的促銷。
二級SP的特點:雙層次促銷。
三級SP
制造商對批發商對零售商對消費者的促銷。
三級SP的特點:三層次促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