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等13部門聯合發布《關于調整擴大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的公告》。公告指出,為落實國務院關于調整擴大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的要求,促進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的健康發展,現將《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2019年版)》予以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
本清單實施后,《財政部等13個部門關于調整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的公告(2018年第157號)》所附的清單同時廢止。
據了解,清單(2019年版)納入了部分近年來消費需求比較旺盛的商品,增加了冷凍水產品、酒類等92個稅目商品。同時,對清單備注和尾注中的監管要求進行了規范。此次調整順應商品消費升級趨勢,有利于促進跨境電商新業態的健康發展;有利于增加國外優質消費品的進口,更好地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
部分清單內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