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金融業務發展迅速的原因
離岸金融業務迅速發展的主要原因是:
①離岸銀行不必持有準備金,其經營成本低于國內銀行;
②離岸銀行不受利率上限的約束,即它們對存款戶支付的利率可高于銀行對國內存款戶支付的利率,而且可以對活期存款支付利息;
③離岸金融享受稅收上的優待。
離岸金融市場的種類
按性質劃分,離岸金融市場大致有三種類型:
倫敦型:屬于“自然形成”的市場。倫敦離岸市場始于50年代末,它既經營銀行業務,也經營證券業務。非居民除獲準自由經營各項外匯、金融業務外,其吸收的存款也不需繳納法定準備金。過去,這類市場業務因受外匯管制等限制,而與國內業務截然分開,但自從1979年10月外匯管制取消后,對外匯金融業務的管理與國內金融業務同等對待,“離岸”本身的含義便發生了變異倫敦離岸市場實際上已經成為兼具境內和離岸業務的“內外一體式”金融市場。香港自從1972年廢除外匯管制后,也逐漸演變成亞太地區一個主要的倫敦型離岸市場。
紐約型:最大特點在于人為創設”和“內外分離”,而且沒有證券買賣。1981年12月,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同意設立國際銀行業設施(又稱國際銀行便利)之后,紐約離岸金融業務迅速發展。它的主要交易對象是非居民。籌資只能吸收外國居民、外國銀行和公司的存款,但開辦國際銀行業設施的不限于外國銀行,任何美國的存款機構、“愛治法”公司和外國銀行在美分行皆可申請開辦。存款不受美國國內銀行法規關于準備金比率和存款比率的限制。貸款必須在美國境外使用。該“設施”可使用包括美元在內的任何一種貨幣計價。由于美元是最主要的國際通貨,而該離岸市場主要交易貨幣也是歐洲美元,所以紐約離岸市場以本國貨幣作為主要交易貨幣。1986 年開放的東京離岸市場也屬這一類型。
巴哈馬型:只有記帳而沒有實質性業務的離岸金融中心又稱“逃稅型”離岸市場這類市場實際上是“逃稅港”。由于在某些國家或地區開展金融業務可以逃避銀行利潤稅及營業稅等,同時在這些地方開辦分行的成本與費用也遠較倫敦低,所以離岸金融市場紛紛在這些地方開辟。拿騷、開曼群島和巴林等地皆屬此類。
離岸金融業務的發展和離岸金融市場的迅速擴張,促進了國際性銀行的發展和國際信貸、國際融資的增長,但由于離岸存款不受各國國內法規的各種限制,它對存款所在國的貨幣供應量、銀行管制與貨幣政策的實施都產生了一定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