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New-to-brand指標可用于亞馬遜視頻廣告、展示廣告和Sponsored Brands廣告。
關于New-to-brand
“New -to-brand”這一指標將告訴廣告商通過廣告產生的訂單是來自現有客戶,還是過去12個月來首次購買該賣家產品的客戶。如果購物者在12個月的回顧窗口內沒有從您的品牌購買,則該訂單被視為新品牌得訂單。此外,廣告商還將獲得其它的廣告活動表現數據,包括通過廣告產生的新客戶購買和銷售額、通過廣告產生的新客戶購買率、每個新客戶的廣告支出成本等。
注意:指標僅適用于在亞馬遜上發生的轉化。
作用
1、新品牌指標使賣家能夠衡量亞馬遜品牌首次購買客戶產品的訂單和銷售情況。
2、通過新品牌指標,賣家可以更好地衡量和優化機上廣告系列,并規劃未來的營銷策略,從而推動客戶獲取量和品牌忠誠度。
指標細分
1、新品牌訂單的百分比:作為新品牌訂單的總訂單百分比。
2、銷售新品牌的百分比:新品牌銷售的總銷售額(以本地貨幣計算)的百分比。
3、新品牌訂單:在一年的回顧窗口中,品牌內產品的首次訂單數量。
4、新品牌銷售:新品牌訂單的總銷售額(以當地貨幣計算)。
意義
1、了解自己獲得新客戶所需投入的廣告成本,并識別最有效的營銷渠道和策略,能夠幫助亞馬遜廣告客戶提高廣告活動的表現,更有助于這家電子商務巨頭擴大品牌對其廣告平臺的認知,尤其是在寶潔(Procter & Gamble)等傳統品牌廣告商將搜索和社交廣告視為品牌塑造工具的時代。
2、如果亞馬遜能夠證明自己是品牌知名度的驅動力,那不僅有助于其在傳統品牌廣告商中的地位,也有助于直接面向消費者的品牌,他們不愿在亞馬遜上銷售他們的產品,但也在尋求品牌廣告電視等渠道可以擴大客戶群。
3、這一新指標還解決了廣告商長期以來對亞馬遜向他們提供何種數據的抱怨,“New -to-brand”對許多品牌來說可能是一個有用的衡量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