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經濟活動中使用較多的支付方式有兩種:直接支付方式與間接支付方式。直接支付方式是指只由國際經濟活動中的當事人即交易雙方與銀行發生關系的支付方式。實踐中常用的有:匯付、托收、信用證。匯付是一種順匯方法,即由買方(債務人)將款項通過本國銀行匯付給賣方(債權人)。托收和信用證支付方式屬逆匯方式,即由賣方(債權人)通過銀行主動向買方(債務人)索取款項。間接支付是指支付行為除了交易雙方與銀行外,還有其他主體參加的方式。實踐中越來越多的使用國際保理即為間接支付方式。
一、匯付(remittance)
匯付指匯款人主動將貨款交給銀行,由銀行根據匯款指示匯交給收款人的一種付款方式。匯付屬于商業信用,是否付款取決于進口商(買方)或服務接受方,付款沒有保證。采用此方式對國際經濟活動中的當事人來講都有風險。因而,除非買賣雙方有某種關系或小數額的支付,一般很少使用匯付
在國際支付業務中,匯付是由進口方直接付款,其又可分為:信匯,電匯,票匯。
1. 信匯(Mail Transfer ,M/T)。信匯指匯款人將貨款交本地銀行,由銀行開具付款委托書,通過郵政局寄交收款人所在地的銀行。信匯費用低,但速度慢。
2. 電匯(Telegraphic Transfer,T/T)。電匯是指匯款人要求當地銀行以電報或電傳方式委托收款人所在地銀行付款給收款人。由于電訊技術的發展,銀行之間都建立了直接通訊,電匯費用低,差錯率低。
3. 票匯(Demand Transfer,D/T)。票匯是指匯出銀行應匯款人的申請,代匯款人開立以其在國外的分行或代理行為付款行的即期匯票,支付一定金額給收款人的一種匯款方式。
與信匯、電匯不同,在票匯中,匯款人將匯款憑證交收款人,匯出行與匯入行間的指示是通過匯票做出的。該匯票是銀行匯票,使用這種方式結算的好處是可以轉讓匯票。
二、托收(Collection)
托收是指債權人委托銀行憑票據向債務人收取貸款的一種支付方式。托收一般的做法是:由債權人(賣方)根據發票金額,開立以買方為付款人的匯票向債權地銀行提出申請,委托銀行通過其在債務地分行或其他往來銀行,代為向買方收取貨款。最常用的托收類型是光票托收和跟單托收。
三、信用證(Letter of Credit,L/C)
信用證是開證銀行應(簡稱開證行)開證申請人的申請簽發的、在滿足信用證要求的條件下,憑信用證規定的單據向受益人付款的一項書面憑證。
以信用證支付方式付款,是由開證銀行自身的信譽為賣方提供付款保證的一種書面憑證。通常,只要出口商按信用證書面規定的條件提交單據,銀行就必須無條件的付款,所以賣方的貨款就會得到可靠的保障。而進口商則可以在付款后保證獲得符合信用證條件的所有貨運單據。
四、國際保理(International Factoring )
國際保理業務,即國際保付代理業務,是發達國家普遍使用的一種對外貿易短期融資收取貨款的方式。它對于進出口商均有一定好處?,F代國際保理業務由于融現代信息技術和國際金融業務于一身,因此其業務量發展十分,迅速已經發展成為國際貿易支付中有效的競爭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