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1791年1月7日,法國頒布首部《專利法》。
1809年,頒布世界上最早的商標成文法——《備案商標保護法令》。
18世紀末,法國頒布《表演權法》和《作者權法》,確立了大陸法系的基本概念和思路。
1951年4月19日依據51-444號國家法令創建法國工業產權局,隸屬于法國經濟、財政及工業部,其局長由部長理事會任命
1992年法國頒布《知識產權法典》。
職責
1、代表政府起草《專利法》、《商標法》和《外觀設計法》及其實施細則;
2、受理、審批專利和外觀設計申請、商標注冊申請,頒發證書;負責商企業注冊的管理工作以及許可合同的登記工作;
3、代表國家。在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歐洲專利商標局的工作聯系中,法國工業產權局授權為法國國家的代表。 ;
4、收集和傳播工業產權信息,提供工業產權咨詢和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