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工具:
出口商、進口商、包買商、擔保行。大的福費廷業務可由幾個包買商形成包買商辛迪加,共同從事大筆業務。
匯票、本票。匯票在出售給包買商的過程中,一定要背書注明“免受追索”,只有這樣,才能達到出口商徹底轉移風險的目的;本票(由進口商簽發)不存在這個問題,因此實務中常用本票。
擔保行:
出具保函或在票據上背書保證(常用)。
承諾費:
承擔費的收取按照貼現票據面值及承諾的實際天數乘以承擔費率來計算。公式為:承擔費=票據面值×承擔費率×承諾天數/360。
承諾期:
一般為六個月;
寬限期:
一般為七天;
期限:
福費廷屬于中期融資,融資期限可長達10年;
擔保方式:
主要有兩種,一種是保付簽字,即擔保銀行在已承兌的匯票或本票上加注“Per Aval”字樣,并簽上擔保銀行的名字,從而構成擔保銀行不可撤消的保付責任;另外一種是由擔保銀行出具單獨的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