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檢驗的目的與任務:
目的是運用科學的檢驗技術和方法,正確地評定商品質量。任務是從商品的用途和使用條件出發,分析和研究商品的成分、結構、性質及其對商品質量影響,確定商品的使用價值;擬定商品質量指標和檢驗方法,運用各種科學的檢測手段評定商品質量,并確定是否符合規定標準的要求;研究商品檢驗的科學方法和條件,不斷提高商品檢驗的科學性、精確性、可靠性,使商品檢驗工作更科學化、現代化;探討提高商品質量的途徑和方向,促進商品質量的提高,并為選擇適宜的包裝、保管和運輸方法提供依據。在進出口貿易中尤為重要。
商品檢驗的類型
(一)按檢驗目的的不同,通常可分為生產檢驗、驗收檢驗和第三方檢驗等三種
1、生產檢驗:又稱第一方檢驗、賣方檢驗。是由生產企業或其主管部門自行設立的檢驗機構,對所屬企業進行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產品的自檢活動。目的是及時發現不合格產品,保證質量,維護企業信譽。經檢驗合格的商品應有“檢驗合格證”標志。
2、驗收檢驗:又稱第二方檢驗、買方檢驗。是由商品的買方為了維護自身及其顧客利益,保證所購商品符合標準或合同要求所進行的檢驗活動。目的是及時發現問題,反饋質量信息,促使賣方糾正或改進商品質量。在實踐中,商業或外貿企業還常派“駐廠員”,對商品質量形成的全過程進行監控,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要求產方解決。
3.第三方檢驗:又稱公正檢驗、法定檢驗。是由處于買賣利益之外的第三方(如專職監督檢驗機構),以公正、權威的非當事人身份,根據有關法律、標準或合同所進行的商品檢驗活動。如公證鑒定、仲裁檢驗、國家質量監督檢驗等。目的是維護各方面合法權益和國家權益,協調矛盾,促使商品交換活動的正常進行。
(二)接受檢驗商品的數量不同,可分為全數檢驗、抽樣檢驗和免于檢驗
1、全數檢驗:又稱全額檢驗、百分之百檢驗,是對整批商品逐個(件)地進行的檢驗。其特點是能提供較多的質量信息,給人一種心理上的放心感。缺點是由于檢驗量大,其費用高,易造成檢驗人員疲勞而導致漏檢或錯檢。
2、抽樣檢驗:是按照已確定的抽樣方案,從整批商品中隨機抽取少量商品用作逐一測試的樣品,并依據測試結果去推斷整批商品質量合格與否的檢驗。它具有占用人力、物力和時間少的優點,具有一定的科學性和準確性,是比較經濟的檢驗方式。但檢驗結果相對于整批商品實際質量水平,總會有一定誤差。
3、免于檢驗:即對于生產技術水平高和檢驗條件好、質量管理嚴格、成品質量長期穩定的企業生產出來的商品,在企業自檢合格后,商業和外貿部門可以直接收貨,免于檢驗。
(三)按商品內、外銷售情況,有內銷商品檢驗和進出口商品檢驗兩種
1、工廠簽證,商業免檢:工廠生產出來的產品,經工廠檢驗部門檢驗簽證后,銷售企業可以直接進貨,免于檢驗程序。該形式多適用于生產技術條件好,工廠檢測手段完善、產品質量管理制度健全的生產企業。
2、商業監檢,憑工廠簽證收貨:商品監檢是指銷售企業的檢驗人員對工廠生產的半成品、成品及包裝,甚至原材料等,在工廠生產全過程中進行監督檢驗,銷售企業可憑工廠檢驗簽證驗收。該形式適用于比較高檔的商品質量檢驗。
3、工廠簽證交貨,商業定期不定期抽驗。對于某些工廠生產的質量穩定的產品,質量信得過的產品或優質產品,一般是工廠簽證后便可交貨,但為確保商品質量,銷售企業可采取定期不定期抽驗的方法。
4、商業批檢:商業批檢是指銷售企業對廠方的每批產品都進行檢驗,否則不予收貨。此種檢驗形式適用于質量不穩定的產品。
5、行業會檢:對于多個廠家生產同一種產品,在同行業中由工商聯合組織行業會檢。一般是聯合組成產品質量評比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地對行業產品進行檢驗。
6、庫存商品檢驗:倉儲部門對貯存期內易發生質量變化的商品所進行的定期檢驗,目的是及時掌握庫存商品的質量變化狀況,達到安全貯存目的。
7、法定檢驗:是根據國家法令規定,對指定的重要進出口商品執行強制性檢驗。其方法是根據買賣雙方簽訂的經濟合同或標準進行檢驗,對合格商品簽發檢驗證書,作為海關放行憑證。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商品,不準出口或進口。
8、公主檢驗:公主檢驗是不帶強制性的,完全根據對外貿易關系人的申請,接受辦理的各項鑒定業務檢驗。商品檢驗機構以非當事人的身份和科學公正的態度,通過各種手段,來檢驗與鑒定各種進出口商品是否符合貿易雙方鑒定的合同要求或國際上有關規定,得出檢驗與鑒定結果、結論,或是提供有關數據,以便簽發證書或其他有關證明等。
9、委托業務檢驗:委托業務檢驗是我國商檢機構與其他國家商檢機構,開展相互委托檢驗業務和公主鑒定工作。目前,各國質量認證機構實行相互認證,大大方便了進出口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