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提不喪失新穎性證明,需要什么條件
新穎性是專利申請獲得授權的三大要件之一。新穎性,是指專利不屬于國內外公眾所知的技術(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專利在申請日以前提出過申請(在先申請)。
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在申請日之前6個月內,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喪失新穎性:
1、在我國政府主辦或是承認的國際性展覽會上首度展出的;
2、在規定的學術會議或是技術會議上首度發表的;
3、他人沒經申請者同意而泄露其內容的。
即這3種狀況不構成影響該申請的現有技術。所說的6個月期限,稱之為寬限期,或是稱之為優惠期。
不授予專利權的情形有哪些
按照我國專利法的相關規定,對科學發現、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動物和植物品種、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及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是兩者的相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不授予專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