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被拒,該怎么辦
商標注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由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具體被拒原因如下:
1、由于商標查詢不利導致的。從目前的商標注冊情況來看,大多數商標是通過代理組織報送的。有委托代理組織的,查詢工作一般是代理組織完成。所以商標被駁回大多數是由于商標代理公司查詢不利產生。 2、由于盲查期導致的。假如申請人要查詢的商標,在一周以前有人申請了,那這個風險是無法避免的,這個結果也是無法查詢的。此種原因被駁回的,責任也不在代理組織,通常是申請人自行承擔。 3、由于違反強制規定。違反強制規定的商標包括:沒有顯著性、帶有夸張性宣傳、有不良影響等許多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