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件亞馬遜商品,我連續收到了兩次return request!
我在亞馬遜出售一臺蘋果ipad,它的condition是“acceptable(可接受的)”,功能不是很齊全(有一小塊區域的觸屏不是很靈敏),然后我就收到了兩次退貨申請。
第一個買家說ipad充不了電,我收到貨一看,沒問題啊,可以充電。沒辦法,我只能給他退錢。
重新刊登的時候,我有說“it's not a fully functional device(此設備的功能不是很齊全)”。馬上就有買家下單了,結果他說ipad被“鎖”住了,而且鍵盤不能用。關鍵是我發貨之前有給它恢復出廠設置,所以它是不需要密碼就可以用的。沒辦法,我還是只能退款給他。
接連兩次收到退貨,真是太讓人挫敗了!你們覺得,我在刊登的時候可不可以說“此設備的功能不是很齊全,不接受退貨申請”?這樣會不會減少買家的退貨???
第一個買家說ipad充不了電,我收到貨一看,沒問題啊,可以充電。沒辦法,我只能給他退錢。
重新刊登的時候,我有說“it's not a fully functional device(此設備的功能不是很齊全)”。馬上就有買家下單了,結果他說ipad被“鎖”住了,而且鍵盤不能用。關鍵是我發貨之前有給它恢復出廠設置,所以它是不需要密碼就可以用的。沒辦法,我還是只能退款給他。
接連兩次收到退貨,真是太讓人挫敗了!你們覺得,我在刊登的時候可不可以說“此設備的功能不是很齊全,不接受退貨申請”?這樣會不會減少買家的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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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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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acceptable and prohibited items
Items in any of the following conditions are unacceptable for listing on Amazon:
?Item does not work perfectly in every regard.
?Item requires repair or service.
?Item is damaged in a way that renders it difficult to use.”
如果你不想再碰到買家退貨的情況,那就不要再刊登它了?;蛘吣憧梢园阉萌バ抟恍?,沒必要制定“no return policy”
煎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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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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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只走跨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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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花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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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都不遵守亞馬遜的規定,出了事情,亞馬遜怎么會維護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