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是一種全球性的交通工具,航程遠,速度快,是當今連接全球最高效的交通工具。但是如此強大的飛行能力需要經過別國領空時是否可以直接穿越過去呢?當然不可以了!別國領空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因此就要向對方的航空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取得航權后才能到別國領空飛行。
“航權”,按國際慣例被稱為“空中自由”。簡單來說,航權就是指跨國航空運輸的權利。航權談判是在兩國政府之間進行的,而不能在兩家航空公司之間進行。航權是世界航空業通過國際民航組織制定的一種國家性質的航空運輸權利,因為航空運輸只要超出自己的國界就涉及到其他國家的主權,國際航空運輸就需要一個在全球行業范圍內有一個統一的規定,航權就屬于這個規定其中的一部分。
目前,航權主要有8種,分別如下:
第一航權:領空飛越權。一國或地區的航空公司不降落而飛越他國或地區領土的權利。
例如:北京-紐約,中途飛越日本領空,那就要和日本簽訂領空飛越權。否則只能繞道飛行,增加很多燃料和飛行時間。
第二航權:技術降落權。一國或地區的航空公司在飛至另一國或地區途中,為非營運理由而降落其他國家或地區的權利,諸如維修、加油。
例如:上海-芝加哥,由飛機機型的原因,不能直接飛抵,中間需要在安克雷奇加油,但不允許在安克雷奇上下旅客和貨物。
第三航權:目的地下客權。某國或地區的航空公司自其登記國或地區載運客貨至另一國或地區的權利。
例如:北京-東京,日本允許中國民航承運的旅客在東京進港。
第四航權:目的地上客權。某國或地區的航空公司自另一國地區載運客貨返回其登記國或地區的權利。
例如:北京-東京,日本允許旅客搭乘中國民航的航班出境,否則中國民航只能空載返回。
第五航權:為中間點權或延遠權,又稱至第三國運輸權/授權國至以運點的運輸權。某國或地區的航空公司在其登記國或地區以外的兩國或地區間載運客貨,但其班機的起點與終點必須為其登記國或地區。
例如:北京-維也納-蘇黎世,中國政府和瑞士政府談判航權問題時,就是談到“至第三國運輸權以及第三、第四航權 ”問題;在和奧地利政府談判時,談的則是授權國至以運點運輸的航權。如果希望在維也納允許上下旅客和貨物,還要談第三、第四航權。也就是說,第五航權是要和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進行談判的。再以新航的貨機為例,它執飛新加坡經我國廈門、南京到美國芝加哥的航線,并在廈門、南京擁有裝卸國際貨物的權力。
第六航權:橋梁權。某國或地區的航空公司在境外兩國或地區間載運客貨且中間經停其登記國或地區(此為第三及第四自由的結合)的權利。
例如:倫敦-北京-漢城,國航將源自英國的旅客運經北京后再運到韓國。
第七航權:完全第三國運輸權。某國或地區的航空公司完全在其本國或地區領域以外經營獨立的航線,在境外兩國或地區間載運客貨的權利。
例如:倫敦-巴黎,由漢莎航空公司承運。
第八航權:國內運輸權。
某國或地區的航空公司在他國或地區領域內兩地間載運客貨的權利(境內經營權)。
例如:北京-成都,由日本航空公司承運。
怎么樣大家對航權有一些基礎的認知了吧。了解一些航權小知識更好安排貨品運輸。了解為什么有些航班時長需要那么長。更細致把握備貨時機。
(來源:今天會發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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