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信息
原告:River Light V, L.P.& TORY BURCH LLC
案號:21-cv-02112
起訴時間:2021年4月19日
起訴法院:伊州北區地方法院東部分院
代理律所:GBC
湯麗柏琦(Tory Burch LLC)是一家位于美國紐約市的美國時裝品牌。它由美國設計師托里·伯奇(Tory Burch)于2004年創立。皮埃爾-伊夫·羅素(Pierre-Yves Roussel)是該公司的現任首席執行官。該品牌一個具有全球視野的美國奢華時尚生活方式品牌,包括了鞋包、成衣及配飾等多種品類。
作為一家輕奢品牌,湯麗柏琦在美注冊商標數量繁多,且覆蓋面廣泛。本次涉訴商標列表如下:
而代理本案的正是賣家們的“老熟人”GBC律所。4月19日起訴,20日提交TRO申請。與其他案例不同的是,本案法官于21日便直接批準了原告的TRO,而沒有安排任何的聽證程序。4月30日原告申請延長TRO時效,法官于5月4日批準。令人大跌眼鏡的是,原告于5月14日再次申請延長TRO時效,而法官居然于5月17日再度批準延長。這一操作實屬罕見,因為在其他案例中原告申請延長TRO的次數往往只有1次,而如果希望繼續查封被告資產應當及時申請初步禁令。
此刻相信已經有不少賣家因此受到了影響。在此特別提醒廣大賣家及時自糾自查,盡快下架侵權產品,并及時委托專業團隊進行和解談判,避免任何進一步擴大損失的發生。
關于TRO在聯邦訴訟中的規定,參見《聯邦民事訴訟規則》第65(b)條的規定。該條款并沒有明確說明TRO的延長次數或期限限制,因此是否批準延長、可以延長幾次往往取決于各州的司法實踐情況。大多數州都默認TRO僅可延長1次,之后原告應當申請初步禁令而不是繼續延長TRO。然而由于伊利諾伊州沒有此類明文規定,批準二度延長TRO的權限屬于法庭的自由裁量權。
(來源:Chris說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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