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于中國使用”注冊在先”原則,美國采用“使用在先”的商標保護原則,所以美國在申請商標的時候都要提供使用證據。隨著美國商標使用證據的審查越來越嚴格,針對使用證據的駁回已經上升為美國商標駁回率最高的原因。
一、美國使用證據提交出現新變動
1、三月份,美國商標使用證據提交頁面TEAS Plus的表格進行了調整,新增了少量填寫內容。
2、近期,團隊在美國商標申請工作中發現,美國 USPTO開始對使用證據進行嚴格審查,為了不影響美國商標申請的進度,老王建議:
①對于粗制濫造的證據,審查通過率極低,不建議提交;
②至少需要有符合市場常規的實物圖或者包裝圖(帶有產品說明或信息條碼);
③建議有訂單+鏈接+產品圖片最好。
老王解讀:上述變動都是美國使用證據越來越嚴格的趨勢,各位賣家在經營過程中一定要做好使用證據保存工作,在商標申請過程中細致檢查后再提交,以免增加不必要的工作。
二、美國USPTO發布使用證據提交指南
3月29日,美國USPTO官方以課件講述分享的形式發布了一份名為《Trademark specimens overview for experienced filers》的商標使用證據提交指南。
★指南重點解讀:
1.為什么需要使用證據?
①它是標志樣本被用于商業的證據。
②美國USPTO對標志樣本進行評估,以確保注冊準確反映商標在市玚上的使用情況。
2.“在商業中使用”如何定義?
在正常的貿易過程中真實地使用商標,而不僅僅是保留商標的權利。
3.在商業中的使用:
①商標注冊后,仍需繼續履行使用的義務;
②少數可以解釋不使用理由的可以例外;
③所有者無法控制或由于外部原因造成的特殊情況;
④COVID-19造成的影響的情況可能符合條件;
⑤規則要求“每類一個使用證據,能夠體現在商品或服務上或與之相關的商業中實際使用的商標”。
4.在商品貿易中使用:
①以任何方式將商標設置在商品及其容器或與其相關的展示架上;或貼在其上的標簽上;或如果商品的性質不允許這種方式設置商標,則在與商品有關的單據/文件上;
②商品在商業中的出售或運輸證明。
5.在商業服務中使用:
在服務的銷售或廣告中使用或展示,并在商業中提供該服務;或服務在不止一種狀態下提供、在美國和其他國家/地區,提供服務的人從事與該服務有關的商業活動。
6.商品使用證據:
①在商品上或在商品的包裝或容器上使用;
②在商品的銷售點展示中使用;
③在電子銷售點上展示商品。
除了上述內容,指南還詳細講解了使用證據的提交方式及各類審核圖例。
三、美國商標使用證據的注意要點
1、使用證據的有效形式:
2、產品圖提供要規范
正確:
①印有商標的產品照片;
②印有商標的外包裝;
③清晰產品標簽或銘牌;
④印制方式必須符合行業常規印制方法。
錯誤:
①圖片中的產品像是經過技術渲染而非真實的產品。(嚴查PS等圖片處理手段)
②貿易中常出現的產品、標簽或包裝等信息缺失。
③商標看似浮于產品或包裝箱上。(直接將商標貼紙貼上而非印于產品本身)
④商標附近或周圍缺少產品的相關特征。
⑤商標的像素與周圍其他地方的像素不同。
3、要有充分的證據證明你的產品正在美國實際銷售中
①如果在商店出售,請提供帶有明確商標產品的柜臺照片或銷售該商標產品店鋪的照片。(即美國境內銷售實體店,商標需要清晰可見)
②如果在線銷售,請提供顯示帶有指定申請商標名稱產品的銷售截圖及相關銷售鏈接。
③如果指定的申請產品為可下載的計算機軟件,請提供帶有該申請商標的使用手冊或以下截圖。
?可購買或下載該軟件的屏幕截圖;
?打開軟件時,導語頁面顯示該申請商標的屏幕截圖;
?軟件運行期間顯示該申請商標的屏幕截圖。
④申請商標產品為其他服務類型,請說明申請人的產品是如何出售或運輸的,提供帶有商標的產品在美國境內銷售運輸的照片及文件。
⑤其他服務類型證據示例如下:銷售展覽、目錄、紙質或者網絡廣告、餐館的菜單、名片、公函抬頭。
(注:一定要能夠證明在美國境內的實際使用,假如在其他地方隨便拍一張就說是在美國是行不通的。)
4、提供清楚商標使用時間等相關說明
1.申請人首次在商品、服務或其他相關任何地方使用該商標的日期;
2.申請人首次在商業中使用該商標的日期;
3.證明這些產品仍然在美國境內銷售。
提供發票或銷售截圖等證明文件
說明產品在美國境內的銷售金額,并提供至少三張顯示付款銷售截圖、發票或其他證明文件,如必要可編輯買家的個人或私人信息。
5、其他注意事項
1.老王建議提供使用證據的提供采用全英文,如果如果無法提供全英文的,必須提供相關文字的英文翻譯。即選擇英文所占比重較多,中文比較好翻的使用證據;
2.使用證據上的商標要清楚顯著,且必須與申請/注冊的商標一樣;另外如果聲明了英文字母為標準字體,則使用證據上的英文商標可以采用大小寫、粗細體等與申請/注冊商標稍有不同的英文字母,但字體需在常規的英文標準字體范圍內。
(來源:老王說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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