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如下:
eBay依據賣家業務發展需要并結合海外倉服務供應商、尾程物流服務供應商的實際服務水平,自2021年5月16日(交易日)起,eBay將對海外倉相關政策做如下調整:
1. 針對物品所在地為德國且單價小于10歐元(含運費)的產品,如賣家使用與eBay進行數據對接的海外倉服務供應商并使用Deutsche Post Letter服務作為尾程物流服務,則相關交易在海外倉服務標準考核中將不計入及時發貨率和及時送達率的評估范圍中,而合規刊登率和未收到貨糾紛率仍將進行正常考核。(eBay已于2021年2月開放單價小于5歐元(含運費)的產品通過與eBay進行數據對接的海外倉服務供應商使用Deutsche Post Letter服務)
2. 針對物品所在地為澳大利亞且單價小于10澳元(含運費)的產品,如賣家使用與eBay進行數據對接的海外倉服務供應商發貨并使用Australia Post Letter服務作為尾程物流服務,則相關交易在海外倉服務標準考核中將不計入及時發貨率和及時送達率的評估范圍中,而合規刊登率和未收到貨糾紛率仍將進行正常考核。
3. 新增Good Cang(谷倉)德國海外倉為與eBay進行數據對接的海外倉服務供應商。
4. 賣家海外倉經營準入管理制度評估規則調整:根據海外倉經營準入管理政策要求,現將下表所列的與eBay實現數據對接的海外倉服務供應商新增為該政策下指定的海外倉服務供應商。
以上政策調整自2021年5月16日(交易日)起開始生效。請賣家注意,為了eBay能完整獲取相關交易數據,如賣家通過與eBay進行數據對接的海外倉服務供應商進行發貨,請務必將交易數據(包含eBay交易號和物品號)及時準確地上傳給第三方海外倉服務供應商。
附:與eBay進行數據對接的海外倉服務供應商列表
(來源:eBay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