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5-14 11:04
塞舌爾現行的商標法是在1991年4月1日頒布并于1992年生效的,商標權采用的是基于使用在先的原則,在塞舌爾,商標是為了在商業交易中標明該商標所有人或注冊使用人同該商品之間的關系而使用或打算使用在該商品上的標志(證明商標除外),但并不要求標明該所有人或使用人的直接身份。下面介紹一下塞舌爾商標注冊詳細內容。
塞舌爾商標申請流程:
1、商標查詢
申請人在塞舌爾商標局進行商標查詢,以確保商標在塞舌爾注冊的可能性,提升商標注冊申請的通過率至塞舌爾商標局,由商標注冊官對遞交后的申請文件、商標圖樣、委托書等文件進行的合法性審查;通過審查的商標將被授予申請日和申請號 。
2、商標申請
申請人要根據塞舌爾商標局官方編制的文件提交相對應的資料。
3、商標形式審查
申請人將商標申請文件提交。
4、商標實質審查
商標注冊官會根據塞舌爾法律,審查商標是否具有可注冊性、是否與在先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是否違背商標法的禁用條款 。對于不通過實質審查的商標,商標注冊官將書面通知申請人,并告知申請人駁回理由。申請人在接到該駁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內可提交復審,否則,將視為放棄該商標申請,申請日和申請號不予保留。
5、商標公告
經審查,商標注冊官認為該商標申請可以注冊,便會將該商標刊登在塞舌爾股官方公告上,自公告日起轉為商標異議期。
6、商標注冊核準
經異議被裁定可以注冊的商標,或經公告沒有異議的商標將核準注冊并下發商標注冊證。
塞舌爾商標注冊有效期10年,自申請之日算起。可不限次數續展。以一個商標申請一個類別計算,政府及專業費用,費用包括提交續期文件及繳付官方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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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出海記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