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務院辦公廳5月4日下發《關于支持外貿穩定增長的若干意見》,要求11個部門分工落實16條“穩外貿”舉措,繼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等部門落地細則后,中國人民銀行(央行)6月11日也發布了11條穩外貿細則。
其中,作為與外貿企業息息相關的人民幣匯率的主管部門,央行昨日表態稱,要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并鼓勵豐富匯率避險工具。
央行表示,要繼續完善人民幣匯率市場化形成機制,加大市場決定匯率的力度,促進國際收支平衡。根據外匯市場發育狀況和經濟金融形勢,增強人民幣匯率雙向浮動彈性,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進一步發揮市場決定匯率的作用,完善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繼續推動人民幣對其他貨幣直接交易市場發展。
事實上,去年持續升值的人民幣匯率一度讓出口企業“很受傷”,而自今年2月起人民幣匯率持續進入貶值通道,也被視作4月和5月出口同比增速由負轉正的重要推動因素。
值得一提的是,幫助外貿企業拓寬融資渠道排在了央行穩外貿舉措的首位。
央行提出進一步擴大出口信用保險(放心保)保單融資,靈活運用流動資金貸款、進出口信用貸款、保理貸款、票據貼現、押匯貸款、對外擔保等方式,加強對有訂單、有效益的進出口企業和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的信貸支持,促進小微企業出口。
同時,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推動中小企業集合票據、中小企業區域集優票據、信用增進等多種創新相互配合,拓寬包括中小企業在內的進出口企業融資渠道。
此外,原本只在少數地方和范圍試點的跨境人民幣業務也迎來進一步放開。
央行提出,銀行業金融機構可為個人開展的貨物貿易、服務貿易跨境人民幣業務提供結算服務。銀行業金融機構在“了解你的客戶”、“了解你的業務”、“盡職審查”三原則的基礎上,可憑個人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工商營業執照直接為客戶辦理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必要時可要求客戶提交相關業務憑證。
簡單地說,這意味著,個人在辦理國際貿易時,可以選擇人民幣作為結算貨幣,這樣,就不用擔心匯率風險,減少匯兌成本支出,操作流程也更加簡便。
此前,個人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僅僅是在少數地區的“嘗鮮”。2012年12月起,浙江義烏、廣西東興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等先后成為個人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區域。此外,中國國務院還賦予江蘇昆山深化兩岸產業合作試驗區個人跨境人民幣業務試點,涵蓋個人經常項下與個人對外直接投資,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也于今年2月獲準開展個人辦理經常項下跨境人民幣結算。
此外,在央行的穩外貿舉措中,著重提出要充分發揮政策性金融對外貿的支持作用,鼓勵中國進出口銀行增加優惠出口買方信貸和優惠貸款投放,簡化優買、優貸項目和資金審批程序,加大對企業“走出去”特別是中小企業進出口信貸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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