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貨代和承運人往往從運輸角度來考慮提單的繕制,對托運人收匯的安全關注不夠。因此對提單的三個作用:收貨憑證、運輸合同、物權憑證之外,還應增加一條提單繕制應符合國際貿易結算的要求。
2、提單的大部分差錯是承運方制單人員的粗心大意,毛病出在操作者,其實質是承運企業素質不高、責任心不強,必須進一步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加強對員工的培訓。
(來源:跨境小師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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