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有關消息稱,自4月1日起,埃及將試運行對向埃及出口企業通過貨物信息預報系統進行管理,并將從7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
據了解,所有進口的貨物,收貨人必須先行在當地系統預報貨物資料以獲取ACI Number,提供給發貨人,此(ACI) Number要求強制顯示在提單上和艙單上。2021年4月1日開始試運行,2021年7月1日起強制執行(均為到港日)。
(來源:資訊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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