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運貨物保險合同中的保險條款
采用不同的貿易術語,辦理投保的人就不同。凡采用FOB或CFR條件成交時,在買賣合同中,應訂明由買方投保(To be covered by the Buyers)。凡以CIF條件成交的出口合同,均需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按保險金額、險別和適用的條款投保,并訂明由賣方負責辦理投保。
在CIF出口合同的保險條款中,必須訂明下列內容:
1.投保金額,或稱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的計算公式:
①出口貨物的保險金額=CIF價×110%。
②進口貨物的保險金額=CIF進口貨價。
保險費的計算公式:
①出口貨物保險費=CIF價×110%×保險費率。
②進口貨物保險費=CIF進口貨價×保險費率。
2.險別
凡我國出口以CIF或CIP 條件成交的,通常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現行的貨物運輸的保險險別并根據商品的特點及海上風險的程度,由雙方約定投保的險別。
3.以哪一個保險公司的保險條款為準
目前,我國通常采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1981年1月1日生效的貨物運輸保險條款為依據。但有時國外客戶要求按照英國倫敦保險業協會貨物保險條款(ICC Clause)為準,我方也可以通融接受。
(二)出口海運貨物保險的做法
凡按CIF和CIP條件成交的出口貨物,由出口企業向當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
一般采用逐筆投保的做法。
保險公司向出口企業收取保險費是按下列方法計算的:
出口貨物保險費=CIF價×(1+保險加成率)×保險費率
在已知CFR價的條件下,保險費還可按下列方法計算:
保險費=CIF價—CFR價
(三)進口海運貨物保險的做法
按FOB、CFR和CPT條件成交的進口貨物,均由買方辦理保險。為了簡化投保手續和防止出現漏保或來不及辦理投保等情況,我國進口貨物一般采取預約保險的做法,即與保險公司共同議定平均運費率和平均保險費率,由此得出保險金額的計算公式:
保險金額= FOB(或FCA)價×(1+平均運費率+平均保險費率)
保險金額= CFR (或CPT)價×(1+平均保險費率)
這里的保險金額均未加成,如投保人要求加成,保險公司也可接受。
(四)海運貨物保險的保險單證
保險單證是保險公司和投保人之間訂立的保險合同,也是保險公司出具的承保證明,是被保險人憑以向保險公司索賠和保險公司進行理賠的依據。在國際貿易中,保險單證是可以轉讓的。
常用保險單證有:
1.保險單(Insurance Policy)
又稱大保單,它是一種正規的保險合同,除載明上述投保單上所述各項內容外,還列有保險公司的責任范圍以及保險公司與被保險人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等方面的詳細條款。
2.保險憑證(Insurance Certificate)
又稱小保單,它是一種簡化的保險合同,除其背面沒有列入詳細保險條款外,其余內容與保險單相同,保險憑證也具有與保險單同樣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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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出海記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