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口信用證是指開證行根據進口商的申請向受益人(國外出口商)開具的,保證在一定期限內,憑議付行/寄單行寄來的符合信用證規定的全套單據,按照信用證條款對外付款的書面承諾。信用證是比較完善的國際貿易結算方式,由于銀行信用的介入,為出口商安全收款、進口商憑合格的單據提貨提供了保障。
2、出口信用證是指出口商所在地銀行收到開證行開來的信用證后,為出口商提供的包括來證通知、接單、審單、寄單、索匯等一系列服務。
(來源:出海記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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