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06 17:41
據歐亞經濟委員會網站4月28日消息,根據當前實際,歐亞經濟委員會執委會2013年12月10日令為關稅同盟新的肉奶及其制品技術標準規定了過渡期。
2015年12月31日前,企業根據關稅同盟和統一經濟空間2014年5月1日前出臺的法規標準可以生產和銷售肉奶及其制品,但同時應具備相關評估(認證)文件證明所生產的產品符合上述法規標準的規定。
對沒有在2014年5月1日獲得關稅同盟和統一經濟空間強制認證和評估的產品,歐亞經濟委員會確定2015年5月1日前為此類產品的過渡期。
從2014年5月1日起,禁止發放和批準相關評估(認證)文件。產品新標準認證書應根據歐亞經濟委員會2012年12月25日293號令確定的統一格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