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轉內銷指原來已經出口到外國的情況下,由于各種原因,經由各種渠道返回本土銷售。在出口商品庫存中,由于部分商品在國外市場難以銷售,變為滯銷商品,為加速外貿企業資金周轉,轉到國內市場出售,或將質量不合格的庫存出口商品在國內市場降價出售。
出口企業的出口轉內銷,一方面會帶來這些企業自身的轉變,另一方面也會改變國內市場競爭的態勢,從而對我國經濟的發展帶來深刻變化。出口轉內銷帶來的有利影響,會降低我國的出口依存度,促進我國對外貿易結構、經濟結構的調整,促進我國內外部市場的統一;出口轉內銷帶來的不利影響,轉向國內市場的廉價出口商品,有可能會在國內市場上傾銷,沖擊現有的國內市場競爭秩序,沖擊現有品牌企業的品牌建設、營銷網絡以及新產品研究和開發的努力。
“出口轉內銷”,外貿企業怎么轉?
為了擴大出口產品在國內市場的銷售份額,市場監管總局將從兩方面著手:加快轉內銷市場準入我們知道,外銷公司和內銷公司在很多手續上,需要證明的文件上都存在差異,內銷公司轉外銷,需要辦理相應的文件,才能出口。同樣的,外銷公司轉內銷,也需要辦理相應的文件。現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明確,要簡化審批和辦理的流程,縮短時間,讓外銷產品可以最快的時間轉入國內市場。全面實施出口企業內外銷產品“同線同標同質”出口產品和內銷產品,意思是:在同一生產線上按照相同標準、相同質量要求生產既能出口又可內銷的產品,幫助企業降低成本、實現內外銷轉型。在食品、農產品、一般消費品、工業品領域,支持適銷對路的出口產品開拓國內市場,全面促進“三同”發展。
根據2020年9月印發的《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貫徹落實的公告》(2020年第39號),有以下2種方式:
1. 通過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關于企業用戶的注冊等事宜。
2. 以產品說明書、出廠合格證、產品包裝等形式——企業可以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其一即可。
(來源:出海記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