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當地媒體《經濟報》報道,近日,沙特商工部強調要求商業機構、市場、商店在所有發票、價格標簽、商品說明、合同、印刷品、質保證書中必須使用阿拉伯語,英語只可作為輔助用語。因此,中國出口企業應注意在產品包裝上使用的語言問題,因為新規定實施后,會對商品信息未使用阿語的當地經營者給予重罰。
該項舉措系為落實沙特《商品信息條例》,該《條例》規定,違反上述要求的商戶將面臨最高10萬里亞爾的罰款,如多次違反,可加倍罰款或被處以停業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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