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平臺規則解讀-重復鋪貨
現在時代,精品打造平臺,
發產品不要只停留多品鋪墊,要精品覆蓋品。
重復鋪貨定義:賣家將同一件商品發布為多個商品進行展示銷售。對于不同的商品,必須在商品的標題、描述、圖片等方面體現商品的不同,否則將被判定為重復鋪貨。溫馨提示:普通詢盤品和規格化商品是兩套判重模型,會分開進行判重;也就是說普通詢盤品和普通詢盤品判重,規格化商品和規格化商品判重(RTS屬于規格化商品,不會和普通詢盤品判重)
重復鋪貨行為細則(包含但不僅限于以下情況):1、同個賣家同件商品,圖片相同,商品標題、屬性及詳情描述高度雷同,視為嚴重重復鋪貨。2、同個賣家同件商品,圖片相同,商品標題、屬性及詳情描述雷同,視為重復鋪貨3、同個賣家同件商品,圖片相似,商品標題、屬性及詳情描述雷同,視為重復鋪貨
重復鋪貨的影響:針對重復鋪貨的產品,將定期【每月更新】處理一次,逐漸加大處理力度。1、對商品:涉及重復鋪貨的商品,系統識別后,搜索結果中只展示一條商品信息—即買家通過某個關鍵詞搜索同類商品時匹配度最高的商品。其他重復商品信息將不在搜索結果中展示,但仍然會在用戶的旺鋪里展示;2、對店鋪:當店鋪內重復鋪貨的商品累計達到一定量后,將給予整個店鋪不同程度的搜索排名靠后處理;情節嚴重的,將對店鋪進行屏蔽;
操作建議:1、對涉及重復鋪貨的商品,請務必及時進行編輯或刪除的工作。(賣家可以在搜索診斷中心—商品診斷優化中自行查看和優化)2、賣家在發布商品時,請在圖片、標題、屬性及詳細描述中要有所區分,準確描述商品的核心信息,體現商品的差異化,不要直接拷貝,用以區分不同商品。同時在發布商品時就避免發布重復的商品。
注:如果您已經對重復產品進行了處理,一般需要1-2個工作日才能看到后臺數據的變化。
重復鋪貨案例:1、同款商品,僅在標題或屬性中替換非關鍵性字段(包括別名、修飾詞等),其他信息相同或類似,進行多次發布2、同款商品,以不同大小規格顏色進行多次發布
3、同款商品,以不同圖片進行多次發布
4、同款商品,以供應商自定義的型號方式進行多次發布
5、同款商品,以不同非重要屬性進行多次發布
6、同款商品,以不同數量、組合方式等進行多次發布
重復鋪貨常見問題:
Q: 為什么要出這個規則?1、對于很多平臺供應商來說,實際產品量其實都不多,但普遍通過濫發產品的方式,獲取網站流量。情況非常嚴重的供應商,甚至只有幾個產品,卻發了上萬的產品。這樣的行為,造成網站存在大量的重復產品,對買家的搜索體驗極差。2、對于業務員來說,合理的工作應該是發布優質商品外,還需要維護跟進服務買家。但是實際情況卻每天需要花1/3,甚至更多的時間來濫發產品。沒有時間來提升專業業務能力。3、我們希望通過信息治理的方式,引導廣大供應商,把更多的時間花在優化和運營核心產品上,讓平臺內容更優質,業務能力更專業,吸引和留住更多買家。也可以讓買家在平臺上的采購體驗更好!
Q: 規則這么一刀切,之前發的產品全部處理掉,這不是搞事情么?對于重復鋪貨的規則處理,我們會以月的節奏,按問題的嚴重程度,分步進行處理。并不是一刀切一次全部處理。這樣可以幫助大家更好的分配時間,有更多時間來優化自己的商品。大家可以通過搜索診斷中心的產品診斷工具中查看。
Q: 公司只有幾個產品,或者我的產品比較相似,怎么發?1、如果公司產品量較少,建議發布少量的產品。核心優化這些少量產品的質量,通過自己專業的服務達成交易,在這些產品上更多的積累數據,獲取更好的效果。2、如果公司產品比較相似,只是確實是不同的產品,就會有不同處。可以在圖片,標題中充分表達互相的差異,同時,特別是需要在屬性中,把產品之間的區別進行充分的表達。這么做就不會被判斷為重復鋪貨。
Q: 發布產品少了,這么多長尾關鍵詞怎么覆蓋,那么多長尾流量怎么獲取?1、建議供應商覆蓋真正有效果的關鍵詞,而不是搭著邊的任何關鍵詞都去盲目覆蓋;2、如果盲目覆蓋即使獲得了曝光,但是買家看到的產品和他的采購意愿并不符,產品的轉化效果就會差,如果大部分產品都這么去做,就會影響到整個店鋪的轉化率 ;3、所以建議供應商有目的性地去覆蓋真正有效果的詞。
Q: 重復鋪貨的判定是針對一個子賬號的還是針對所有公司賬號的?重復鋪貨的判斷是針對整個公司的
Q: 老板要求要發產品,作為業務員我能怎么辦?畢竟是老板發錢啊一定要把規則發給老板看,讓老板知道規則變了,也讓老板知道后面的方向。同時,平臺也會盡快教育和影響更多老板。
Q: 我是一個工廠,主要產品就只有10-20個,難道就只發這么點產品么?建議從行業買家的視角出發,如果從買家角度來看是一個產品,就應該發布成一個產品,建議有多少產品就發多少款產品,想覆蓋的關鍵詞均可以在標題、產品關鍵詞中去填寫,實現流量覆蓋。同時也要考慮,賣家產品和店鋪整體轉化較差,會對排名有負面影響。
國際站運營技巧,感興趣的伙伴們可以關注柒哥,了解更多阿里干貨,一起成長。
(來源:柒007) 以上內容屬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雨果跨境立場!本文經原作者授權轉載,轉載需經原作者授權同意。
(來源:柒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