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E:標志是一種安全認證標志,被視為制造商打開并進入歐洲市場的護照。CE代表歐洲統一(CONFORMITEEUROPEENNE)。凡是貼有“CE”標志的產品就可在歐盟各成員國內銷售,無須符合每個成員國的要求,從而實現了商品在歐盟成員國范圍內的自由流通。
2、UL:UL是英文保險商試驗所(UnderwriterLaboratories Inc.)的簡寫。UL安全試驗所是美國最有權威的,也是界上從事安全試驗和鑒定的較大的民間機構。它是一個獨立的、非營利的、為公共安全做試驗的專業機構。它采用科學的測試方法來研究確定各種材料、裝置、產品、設備、建筑等對生命、財產有無危害和危害的程度;確定、編寫、發行相應的標準和有助于減少及防止造成生命財產受到損失的資料,同時開展實情調研業務。總之,它主要從事產品的安全認證和經營安全證明業務,其最終目的是為市場得到具有相當安全水準的商品,為人身健康和財產安全得到保證作出貢獻。就產品安全認證作為消除國際貿易技術壁壘的有效手段而言,UL為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也發揮著積極的作用。
3、FCC:(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于1934年COMMUNICATIONACT建立是美國政府的一個獨立機構,直接對國會負責。FCC通過控制無線電廣播、電視、電信、衛星和電纜來協調國內和國際的通信。涉及美國50多個州、哥倫比亞以及美國所屬地區,為確保與生命財產有關的無線電和電線通信產品的安全性,FCC的工程技術部(Officeof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負責委員會的技術支持,同時負責設備認可方面的事務。許多無線電應用產品、通訊產品和數字產品要進入美國市場,都要求FCC的認可。FCC委員會調查和研究產品安全性的各個階段以找出解決問題的最好方法,同時FCC也包括無線電裝置、航空器的檢測等等。聯邦通訊委員會(FCC)——管理進口和使用無線電頻率裝置,包括電腦、傳真機、電子裝置、無線電接收和傳輸設備、無線電遙控玩具、電話、個人電腦以及其他可能傷害人身安全的產品。這些產品如果想出口到美國,必須通過由政府授權的實驗室根據FCC技術標準來進行的檢測和批準。進口商和海關代理人要申報每個無線電頻率裝置符合FCC標準,即FCC許可證。
4、RoHS:RoHS 全稱 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on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即在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也稱 2002/95/EC 指令。2005 年歐盟又以 2005/618/EC 決議的形式對 2002/95/EC 進行了補充,明確規定了鉛 (Pb)、鎘 (Cd)、汞 (Hg)、六價鉻 (Cr6+)、多溴二苯醚 (PBDE) 和多溴聯苯 (PBB) 六種有害物質的最大限量值。
5、CCC:CCC 全稱 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是中國入世承諾和體現國民待遇的原則,國家對 22 大類 149 種產品使用強制性產品認證。新的國家強制性認證標志名稱為“中國強制認證”。中國強制認證標志實施以后,將逐步取代原來實行的“長城”標志和“CCIB”標志。
(來源:出海記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