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KC認證是韓國技術標準院(KATS)2008年8月20日宣布將于2009年1月1日開始實行新的認證系統KC認證。
韓國KC認證工廠審查首次審廠要求:
1、產品變更控制程序(例:認證產品變更申報得到認證機構的批準后,該當部門應嚴格按照得到批準的變更內容制定相應的技術文件發放到相關部門以正確實施認證產品的變更。未獲批準的變更,不能在變更產品上施加認證標志。)
2、文件和資料控制程序
3、質量記錄控制程序{應包括記錄的保存期限至少為3年(只需進貨,例行和運行檢驗記錄)}
4、例行檢驗和確認檢驗程序
5、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關鍵元器件和材料的檢驗或驗證程序
7、內部質量審核程序
8、工藝作業指導書檢驗標準,儀器設備操作規程,管理制度等程序工廠應保存至少包括以下的質量記錄,以證實工廠確實進行了全部的生產檢查和生產試驗,質量記錄應真實有效
9、產品例行檢驗和確認檢驗記錄;關鍵元器件和材料的進貨檢驗/驗證記錄及供貨商提供的合格證明
韓國KC認證年度工廠審查要求:
在證書授權之后,認證機構每年會對工廠進行一次年度跟蹤審查,主要目的是查看工廠的質量控制系統的一致性,是否能夠持續符合安全法的標準。
年度工廠審查事項分為兩部分
(1)對質量文件,質量記錄,制造現場的相關內容的查看,要求和內容基本與初期審查一樣。
(2)需要確認工廠所有獲得KC Mark授權的產品的一致性。根據產品的授權證書附頁(關鍵元器件列表),對認證產品的關鍵元器件,材質,電路,結構等進行確認,看是否一致。
韓國KC認證抽樣要求:
列入KC Mark強制認證范圍內的產品到現在為止共有216種,韓國安全法規定每年對所有種產品進行抽樣,故每種產品每年有一次抽樣。
抽樣方式是:
由工廠審查員在年度審查時進行,現場有生產或者有庫存時,審查員封樣,工廠3個月之內將樣品送往指定地址。
工廠審查時沒有生產或庫存時,工廠須于6個月之內將指定樣品送往指定地址。
(來源:出海記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