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我國商標品牌戰略的實施,為深化商標注冊便利化改革,完善商標審查體制機制,進一步提高商標審查效率,商標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大幅度縮短商標審查的業務周期。與此同時,在國家“走出去”戰略的指引下,我國越來越多的企業紛紛到國外進行商標布局,海外商標申請量出現了爆發式的增長。那么,海外國家的商標審查情況怎么樣呢?在本文中,筆者將梳理海外商標的審查注冊周期情況,并重點介紹海外商標中的快速審查程序,以期對國內企業走向海外有所幫助。
一、海外商標審查注冊周期現狀
目前,全球可進行商標注冊的國家或地區接近200個,但是由于各個國家或地區處于不同的發展階段,在商標審查的發展階段、機構設置、人員配備、技術條件等方面存在巨大差異,導致商標注冊所需要的時間周期參差不齊。
國外商標注冊一般來說要1-2年,比如菲律賓、秘魯等,短的也可以在半年左右完成注冊,比如歐盟、英國等,長的則需要3年左右,比如阿根廷、安哥拉等,還有部分國家需要更長時間,比如孟加拉國,該國商標的有效期為申請日起7年,但是我們經常收到企業的咨詢,告知在該國已經申請商標超過5年還沒注冊下來,甚至很多商標申請在7年有效期屆滿時仍然沒有核準注冊。
在企業將產品推向海外市場的過程中,商標審查注冊的周期往往跟不上產品的更新迭代速度,跟不上企業日益增長的商標保護需求,有沒有什么辦法可以加快商標審查的周期從而盡早獲得注冊呢?
二、海外商標快速審查制度
(一)什么是商標快速審查
通常情況下,在商標申請提交后,商標主管機關將按照申請時間的先后順序依次進行審查,獲得商標審查結果的時間主要取決于工作積壓情況,申請人在提交商標注冊申請后,只能被動地等待商標主管機關的審查結果。而在部分有商標快速審查制度的國家或地區,申請人可以通過主動滿足商標主管機關的一些條件要求或者說明需要進行快速審查的特殊理由,突破商標審查的常規順序,提前取得商標審查結果,盡早獲得商標權。
(二)商標快速審查的意義
商標快速審查在確保企業自身合法使用和禁止他人非法使用兩方面具有重要意義。
從確保自身合法使用的角度,倘若企業可以通過快速審查途徑盡早獲得商標權,可以為企業進軍海外市場提前做好商標權利的鋪墊,否則需要時刻擔心出口過程中的商標侵權風險。在與國外的經銷商洽談合作時,經銷商經常會要求國內企業提供在當國的商標注冊證明文件,規避在當國代理銷售產品的商標侵權風險。如果企業不能提供商標權利證明,經銷商很可能會拒絕代理該商品,阻礙企業產品盡快打開國際市場。
從禁止他人非法使用的角度,如果企業在當國發現了侵權產品,在商標申請還未核準注冊之前,難以有效阻止他人使用,可能會給企業帶來不可挽回的經濟損失。倘若能夠通過快速審查途徑盡早獲得商標權,則可以盡早采取有效的制止措施,保護企業的海外經濟利益。
(三)如何辦理商標快速審查
以下筆者將通過部分典型國家或地區的快速審查制度進行探索。
1、歐盟:歐盟商標快速審查的英文是Fast track examination,不需要向歐盟知識產權局繳納額外的快速審查費用,但是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申請人必須居住在歐洲經濟區,否則,需指定當地的合法代理人;
(2)申請保護的商標不是集體商標或者證明商標;
(3)商標申請中未要求進行成員國或者歐盟查詢;
(4)關于優先權(Priority)和在先權(Seniority),需:
①不要求優先權或在先權;或者
②若要求優先權或在先權,在審查過程中能夠從歐盟TMview數據庫中獲取優先權或在先權的商標信息;或者
③若要求優先權或在先權,但是相應的優先權或在先權的商標信息不在歐盟TMview數據庫中,則必須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5)若要求展會優先權的,則必須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6)申請的商標類型為文字商標、圖形商標、立體商標或聲音商標;
(7)若申請商標為圖形商標或立體商標,則不能指定顏色;
(8)若申請商標為圖形商標、立體商標或聲音商標,則必須提供相應的附件;
(9)申請保護的商品或服務必須是歐盟知識產權局數據庫中的規范項目;
(10)需按照官方規定及時繳納注冊官費;
(11)如果商標申請所使用的語言不是歐盟5種官方語言(英語、法語、德語、意大利語、西班牙語)之一時,申請人必須接受歐盟知識產權局提供的官方語言翻譯。
從歐盟知識產權局所列的要求中可以看出,對申請人來說最核心的主要是需要從歐盟知識產權局數據庫中選擇規范的商品項目,并且及時向歐盟知識產權局繳納注冊官費。
根據歐盟知識產權局發布的2018年年度報告,通過常規審查程序的申請,平均可以在申請后21天左右公告,在5-6個月內完成注冊。通過快速審查程序的申請,平均可以在申請后9天左右公告,在4-5個月以內完成注冊。從該數據可以看出,雖然歐盟商標的常規審查程序所需的時間已經很短,但是快速審查程序還能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縮短商標審查注冊的周期。
2、美國:美國商標快速審查的英文是Petition/Request to Make Special,意思就是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出快速審查的特殊請求。提出快速審查請求需要向美國專利商標局說明需要進行快速審查的特殊理由,美國專利商標局對理由進行審查后決定是否有必要進入快速審查程序。請求快速審查的常見情形包括:
(1)商標申請人發現有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潛在侵權行為,需要盡快獲得商標權;
(2)商標申請人涉及訴訟程序,而該商標申請的結果會對訴訟產生直接或者重要影響;
(3)商標申請人需要盡快獲得本國注冊,以便作為基礎在他國提交注冊申請;
(4)商標申請人原先已經注冊過商標,但是由于疏忽未提交使用證據或者未提交續展申請導致商標失效,而就相同商標提交注冊申請。
3、日本:日本商標有兩種快速審查程序,分別是Fast track examination和Accelerated examination。
如果通過Fast track快速審查程序,相比常規商標審查程序可以提前2個月左右獲得審查結果。該快速審查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商標申請指定保護的是類似商品和服務審查指南、商標法實施條例、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表(尼斯分類)中的規范商品。即使指定保護的商品和服務與規范的商品和服務僅僅存在細微的差異,商標申請也不能進行快速審查;
(2)在日本專利局開始進行審查之前,未對商品或服務進行修改;
(3)申請商標不能是非傳統商標;
(4)申請商標不能是通過馬德里國際注冊指定保護的商標;
如果商標申請滿足以上快速審查的條件,該申請將自動進入日本專利局的快速審查程序,無需另行提出快速審查申請。
如果通過Accelerated examination快速審查程序,可以在2個月左右獲得審查結果。非傳統商標和馬德里國際注冊指定保護的商標,不適用該服務。申請快速審查程序的常見情形包括:
情形一:申請人或被許可人正在就商標申請指定保護的部分商品或服務使用商標或已經做好準備即將使用商標,有盡快獲得商標權的緊迫性。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可視為有緊迫性:
(1)發現第三方未經許可正在或者即將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2)申請人收到第三方發來的關于使用申請商標的警告函;
(3)第三方希望從申請人處獲得商標許可使用權;
(4)申請人已經就該商標向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商標主管機關提交注冊申請;
(5)申請人需要基于該商標申請提交馬德里國際注冊申請;
情形二:申請人或被許可人正在就商標申請指定保護的全部商品或服務使用商標或已經做好準備即將使用商標。
情形三:申請人或被許可人正在就商標申請指定保護的部分商品或服務使用商標或已經做好準備即將使用商標,并且指定保護的商品屬于類似商品和服務審查指南、商標法實施條例、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表(尼斯分類)中的規范商品。
4、韓國:韓國商標快速審查的英文是Preferential examination,也可以叫做優先審查。商標申請人可以在遞交申請時要求進行快速審查,也可以在提交申請后但是尚未進入審查階段時盡早要求進行快速審查。申請快速審查需要向韓國知識產權局說明需要進行快速審查的特殊理由,韓國知識產權局對理由進行審查后決定是否有必要進入快速審查程序。現階段韓國商標常規審查需要12個月左右,而快速審查僅需要2個月左右即可獲得審查結果。請求快速審查的常見情形包括:
(1)第三方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使用與申請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2)商標申請人正在或即將在商標申請指定保護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申請商標;
(3)商標申請人收到關于申請商標的警告函;
(4)商標申請人需要向他人發送警告函;
(5)商標申請人已經以該商標申請為基礎取得馬德里國際注冊;
(6)申請商標是中小企業申請的集體商標;
(7)商標申請人辦理外國商標申請時要求該商標申請的優先權并且需要告知外國商標主管機關該優先權商標申請的后續情況;
(8)已注冊商標因未續展失效而就相同商標和商品重新提出注冊申請。
5、馬來西亞:馬來西亞商標快速審查的英文是Expedited examination,常規的情況下需要約10-12個月才能獲得商標審查結果,快速審查可以在6個月左右獲得審查結果。如果需要辦理快速審查的,需要商標申請人在申請日起4個月內向馬來西亞知識產權局提出,有時間限制。需要提交法定聲明書說明需要快速審查的特殊理由,馬來西亞知識產權局審查后決定是否可以進入快速審查程序。申請快速審查的常見理由包括:
(1)商標注冊申請涉及國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
(2)申請人發現有侵權行為或者潛在侵權行為。
三、結語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海外商標快速審查主要有兩種渠道。第一種是通過滿足官方要求的一些形式條件而進行的快速審查(Fast track examination),最主要的特點是要求商標申請要盡量簡單,比如需要從當國的規范商品列表中選擇商品、商標類型最好是傳統的商標、盡量不要聲明優先權等,主動給審查員的工作提供便利條件。這種快速審查程序不用說明需要快速審查的特殊理由,對申請人來說相對簡單,能夠在一定程序上縮短商標審查的周期。
(來源:K哥聊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