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和客人談好價格,擬好貨期,一切準備就緒后,總要有白紙黑字進行雙方約束吧,這個時候,簽訂合同也就被提上議程。似乎一切都準備就緒,就等著最后落款一筆,但就因為這看似輕易的一筆,卻攔住了許多國內外貿企業。殺出攔路虎的往往不是什么不可抗力的因素,而是賣家夸夸其談的惡果。如何杜絕此類遺憾再次發生呢,雨果小編通過外貿高手JAC的外貿實戰,與大家共同分享他獨到的見解。
原文分享如下:
業務員都知道,能拿下一個訂單并不容易。發出去N多封郵件,能得到三五個回復就已經很不錯了。然后再從這三五個里面抓住一個,通過若干封郵件來往之后,討價還價,費勁心力才能讓客戶認可。價格、付款方式、貨期都商定了,皆大歡喜之后,就要做業務環節中最重要的步驟:簽訂合同。
相信絕大情況下,你都可以順順利利地與客人簽下合同,但是總有一些特殊的客戶,尤其是大客戶,會對合同吹毛求疵,會要求假如這樣那樣的條款,若是雙方因為這個談不攏,就會前功盡棄。
但只要我們分析一下這些特殊條款,其實就會發現實際上客人所糾結的條款,是對前面所談要點的確認或者加強,例如:
1.交貨期確認,若產生延期,賣方必須賠償一定金額。
2.質量條款確認,要求質量是某個參數,如果低于參數,買方可以退貨或者索賠。
3.交貨標準確認,是按照質檢單標準交貨還是按照樣品標準交貨?確認后,若交貨不滿足要求,買方可以要求退換貨。
4.單據制作確認,規定如果因為賣方制作單據出現錯誤影響買方提貨,賣方承擔一切責任。
5.包裝條款確認,包裝使用標準,包裝張貼物,等等問題,如果出現不一致賣方可索賠金額……
6.其實我們這樣列舉出來一看,根本不苛刻,這些都是我們答應客戶的,只不過是通過合同確認,然后加入了處罰條款,很多人就不敢接受了,為什么?
為了拿到訂單,很多東西都是張口就說,貨期自己都不知道能否趕得上,質量自己都沒把握達到某個標準,拿下客戶再說!這就是缺乏契約精神。很多企業老板習慣了口頭承諾,因為口頭承諾到時候實現不了,沒有證據可以追究或者處罰,一旦寫入合同,就害怕了。于是就讓業務員告訴客戶,我們不同意加入這些條款,你放心好了,我們一定能做到,不需要加入!
老外則會想,你這么一說,我就信嗎?既然你什么都能做到,為啥不敢寫進去呢?看來你是做不到啊!那么前期承諾的都是放屁啊?你這是明擺著要騙我啊!在這種情況下,除非客戶實在是找不到替代者了,否則都會開始遲疑、懷疑,甚至不下單!
其實大部分人沒有想到,這個不應該成為丟單的原因,相反,他應該成為拿單的利器,剛開始開拓市場之時,我都會把這些條款當做拿單的利器。
例如,我跟我最大的客戶談判時,客戶回復我說,他們是行業內最大的企業,而我們則是破爛小企業,我為什么要跟你合作呢?這個我寫過了,鏈接為:JAC外貿實戰:外貿中如何讓自己的劣勢變成自己的談判優勢。除了那些話術之外,我還做了兩點:
1.獨家經銷協議,保證我只從他這邊聯系他們公司,絕對不會通過其他的任何渠道聯系。這個類似于跟企業的獨家代理協議,只不過這個是跟個人簽訂的,目的是讓他放心,我們只把信息給他,其他的人不會得到真實的信息,如果他有什么特殊要求,可以隨時給我們提;
2.擬定一份合同,里面清清楚楚地寫明幾個條款:
貨期條款:最遲裝運期為某天,如果延誤,每延誤一天,賠償損失貨物總值的**。當然,限定一下,若因政治,極端天氣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延誤,雙方本著諒解的態度商定新貨期!
質量條款:約定交貨參數為……,如果實際檢測結果,低于交貨標準,我方愿意接受全部退貨,損失我方自擔,而且我方愿意承擔因此產生的買方損失。當然,限定條款,檢驗方法為……,必須保持一致,不接受其他的檢驗方法得到的結果!
單據方面:保證交付單據不會使買方代理清關麻煩,如果引起清關額外費用或者港口費用,我方愿意承擔。當然,限定條件,如果因為買方未及時提供信息,或者提供了錯誤信息,或者完全按照買方意思制作的單據出問題,我方概不負責!包裝方面:我方承諾為標準包裝,保證按照要求印刷,貼標簽,若不符合要求,給買方帶來損失,我方一律承擔。當然,限定條件,我方會在交貨時拍照,如果交付時完好,符合要求,運輸途中出現問題,我方概不承擔!
總之,事先約定好的條款我們都可以加入,當然也要加入一些限定條件,以最大程度保障我們的利益。實際上這也是在給同行挖坑!我們敢做,同行不敢做,很容易引起買家的不信任,很多同行就會這樣被淘汰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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