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嘉興子馳貿易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通過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向嘉興海關申報了一批總數為448件、貨值10多萬元的羽絨服。接到報關后,嘉興海關系統對該批貨物進行審核,從審核通過到貨物放行,整個過程只用了1分鐘。30日,這批羽絨服已被裝上物流貨車,運往上海港集裝箱碼頭,可隨時裝船出海,發往海外。這也標志著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工作在嘉興市正式啟動。
“這次嘉興海關推出的‘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9810)模式,使得我們跨境電商產品出口有了一個專門的渠道,出口更快更便捷。”嘉興子馳貿易總經理邱佳偉對記者說,新渠道打通了國內和海外倉的數據通道,使該公司在營銷上更加精準,管理上更加透明,對企業后期發展將起到很好的推動作用。
今年7月1日起,海關總署在北京、天津等10個海關開展跨境電商企業對企業,也就是B2B的出口監管試點。試點運行近兩個月以來,一系列針對性的監管便利措施,使通關更加高效便捷,也讓跨境電商企業享受到更多政策紅利。
因此,海關總署決定進一步擴大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范圍。上海、福州等12個直屬海關將于9月1日起開展試點。
對此,國際關系學院公共管理系副教授朱殷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新政使得跨境電商企業企業通關更便利,釋放了國家積極引導跨境電子商務全面發展的重大利好,有助于推動跨境電商健康快速發展?!?/span>
試點兩個月成果顯著
在今年6月份,海關總署決定自2020年7月1日起在北京海關、天津海關、南京海關、杭州海關、寧波海關、廈門海關、鄭州海關、廣州海關、深圳海關、黃埔海關開展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工作試點,并根據試點情況及時在全國海關復制推廣。
如今該試點工作已經進行了兩個月。
天津作為跨境電商B2B首批試點城市,試點以來,天津海關積極采取措施,推動跨境電商B2B出口業務發展,對跨境電商B2B出口貨物優先安排查驗,優先辦理轉關手續,施行簡化申報;對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貨物1年內退運進境的,以企業和商品為單元建立底賬數據形式進行管理,助力企業順利“賣全球”。截至8月27日,天津口岸14家企業申報跨境電商B2B出口貨值已經超過4000萬元。
“受惠于跨境電商出口的新模式,更加感謝天津海關推出的一攬子幫扶政策,企業目前的接單量相比去年同期增長了30%以上?!碧旖蚪疠喿孕熊嚰瘓F負責人表示。
據了解,受國外疫情影響,為減少人員聚集風險,自行車出行在國外備受推崇。作為天津區域內的重點自行車生產企業,天津金輪自行車集團敏銳地捕捉到了這個商機。
“疫情期間,我們深刻地感到,線上銷售的方式將為我們自行車產品的出口帶來新的商業機遇!”該企業工作人員說,“但是,由于之前沒有從事過相關跨境電商業務,一下子真不知從何入手。”
了解到這一情況后,天津海關及時為企業提供了“一企一策”定制式幫扶措施,重點宣傳推廣跨境電商出口B2B新通關模式,設立專人專崗,加急辦理企業入網手續,指導企業用足用好各類優惠政策,助力小小自行車“騎”向國際大市場。
在兩個月的試點中,南京海關共驗放了跨境電商B2B出口報關單和申報清單3548票,貨值2544萬元。
“我們是一家中小微企業,改革實施之前,只能按照傳統貿易方式申報通關。”南京聯利電子商務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揭義泉說,“跨境電商B2B直接出口”模式恰恰針對中小微跨境電商企業出口單票價值低、單量大等實際,提供了申報便捷通道和簡化申報等便利化措施,“不僅需傳輸的單證少了,申報的項目也少了,進一步降低了通關成本、提升了通關效率”。
而來自各地的海關數據顯示,自跨境B2B出口新政7月1日實施以來,至8月27日杭州海關累計驗放跨境電子商務B2B出口報關單、清單6708票、貨值360萬元,8月報關單、清單數較7月上漲40%;廣州海關共監管跨境電商B2B出口報關單及清單100.2萬票,貨值64.2億元人民幣,主要出口商品為服飾、塑料制品、家具等。其中,8月以來監管貨值達35.8億元,較7月全月增長26.1%;深圳海關共驗放跨境電商B2B出口報關單6874票,貨值67億元。
12地再擴圍
9月1日開始,在現有試點海關基礎上,又新增上海、福州、青島、濟南、武漢、長沙、拱北、湛江、南寧、重慶、成都、西安等12個直屬海關開展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加上7月1日起試點的10地,目前試點已經擴圍至22地。
“跨境電商B2B出口”是指境內企業通過跨境物流將貨物運送至境外企業或海外倉,并通過跨境電商平臺完成交易的貿易形式。對此,試點海關增列兩個新的海關監管方式,代碼“9710”(跨境電商B2B直接出口)和“9810”(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
據了解,此次新增的兩種監管方式分別對應“跨境電商B2B出口”兩種模式,其中“9710”適用于跨境電商B2B直接出口的貨物,例如阿里國際站、中國制造網等業務場景;“9810”適用于境內企業將出口貨物通過跨境物流送達海外倉,通過跨境電商平臺實現交易后從海外倉送達購買者,例如亞馬遜FBA等業務場景。
本次新增列的監管方式不僅對跨境電商B2B出口模式做了清晰界定,而且將跨境電商B2B貿易從一般貿易中剝離出來,納入海關的獨立統計之中,此前跨境電商B2B業務主要是通過一般貿易方式(0110)和市場采購(1039)來實現的。
朱殷對本報記者表示,新監管模式試行后,跨境電商進出口額統計數據更加準確、規范化,不僅更加直觀體現外貿出口結構和發展形勢,助推外貿行業轉型升級,而且為相關部門出臺配套政策提供數據支持,這也是企業較為關心的內容。
而為確??缇畴娚?span>B2B出口監管試點9月1日如期啟動,各地海關已提前做好準備。
記者從濟南海關了解到,該關目前已完成企業類型勾選、海外倉模式備案、訂(倉)單數據報文對接等各項準備,選取初期試點企業8家,指導企業完成注冊登記、電子數據接入等工作,確保首日申報順利通過。
“我們盼這一天盼了很久了,對我們跨境電商企業來說,時間就是利潤,時間就是生命??梢灶A見,我公司未來采取9710和9810監管模式進行申報,實現通關流程的全程電子化,可以將跨境貨物直接出口至海外倉交易,為我們節省大量的時間和倉儲成本,也將大大提升我們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鄙綎|途易商貿有限公司負責人韓慶偉對記者說。
北京海關副關長高瑞峰表示:“這次推出來的新政策,為跨境電商企業對企業的出口,增列了專門的監管方式,并配套通關便利措施,有助于推動跨境電商健康快速發展。”
(來源:華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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