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融資方式主要有:保理、信用證、福費庭、打包放款、出口押匯、進口押匯。
1、保理
保理融資,是指賣方申請由保理銀行購買其與買方因商品賒銷產生的應收賬款,賣方對買方到期付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在保理銀行要求下還應承擔回購該應收賬款的責任,簡單的說就是指銷售商通過將其合法擁有的應收帳款轉讓給銀行,從而獲得融資的行為,分為有追索與無追索兩種。前者是指當應收帳款付款方到期未付時,銀行在追索應收帳款付款方之外,還有權向保理融資申請人(銷售商)追索未付款項;后者指當應收帳款付款方到期未付時,銀行只能向應收帳款付款方行使追索權。比較適合有真實貿易背景、合法形成應收帳款的貿易企業。
2、信用證
信用證是指一家銀行(開證行)應客戶(申請人)的要求和指示,或以其自身的名義,在與信用證條款相符的條件下,憑規定的單據:
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兌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匯票;
授權另一家銀行付款,或承兌并支付該匯票;
授權另一家銀行議付。
跟單信用證是一種有條件的銀行支付承諾。
3、福費廷
福費廷是指:包買商從出口商那里無追索地購買已經承兌的,并通常由進口商所在地銀行擔保的遠期匯票或本票的業務就叫做包買票據,音譯為福費廷。
4、打包放款
打包放款(PACKING FINANCE)又稱信用證抵押貸款,是指出口商收到境外開來的信用證,出口商在采購這筆信用證有關的出口商品或生產出口商品時,資金出現短缺,用該筆信用證作為抵押,向銀行申請本、外幣流動資金貸款,用于出口貨物進行加工、包裝及運輸過程出現的資金缺口。
5、出口押匯
出口押匯是指銀行憑出口商提供的信用證項下完備的貨運單據作抵押,在收到開證行支付的貨款之前,向出口商融通資金的業務。貼現則是銀行對未到期的遠期票據有追索權地買入,為客戶提供短期融資業務。對客戶來說如為即期收匯,可申請出口押匯;如為遠期收匯,則在國外銀行承兌可申請貼現。
6、進口押匯
進口押匯是指信用證項下單到并經審核無誤后,開證申請人因資金周轉關系,無法及時對外付款贖單,以該信用證項下代表貨權的單據為質押,并同時提供必要的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由銀行先行代為對外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