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用證
使用信用證是銀行外貿融資最常用的方法。代表買方的銀行在簽署的信用證中作出承諾,當賣方按照信用證中開列的條件出示票據后,銀行將承兌賣方開出的匯票,代表進口方向賣方付款。因而,信用證又是進口方銀行同出口方(通過出口方銀行)之間的金融合約。
2、匯票預付
匯票預付款是銀行向出口方提供資金融通的一種方式,由出口方銀行和進口方銀行共同組織。在出口貨物運向進口國的途中,出口商為了不積壓資金,將匯票向銀行抵押,借取匯票金額一定百分比的資金。出口商將貨運單據及進口商承兌的匯票交給銀行托收,作為預付款的抵押。銀行持有的匯票到期后,若受票人(進口商)不能支付,銀行可向出票人迫索,信用風險轉向出口商。在匯票由受票人償付之后,銀行留下預付的金額,再加扣利息和收取手續費,其余還付給出口商。出口商能據匯票借多少金額,要看貨物的性質、價值和進出口商的金融責任。這種方法,也叫出口押匯。
3、銀行承兌融資
銀行承兌是可貼現的工具,可轉讓,可銷售。經銀行承兌的匯票,持票人可以在匯票到期日之前到市場上貼現,以籌集資金。市場上購買貼現匯票的投資者,將肯定能在到期日向承兌銀行支取匯票的面值。具體做法是:銀行從出口方按貼現購買承兌匯票,在進口方銀行償付匯票資金時得到補償;或者,進口商同意當受益人提示匯票時,由進口方支付貼現費,受益人從承兌銀行中支取匯票面值的金額,議付行從進口商收到貼現。之后,當銀行承兌到期時,銀行向進口商收齊匯票的全部金額。
4、匯票貼現
出口商出于加快資金周轉的需要,可以持向進口商開具并由進口商承兌的匯票,到銀行貼現。出口商收到匯票面值中扣除利息和托收費的金額,匯票到期時,銀行向進口商取回匯票金額。只有出口商信用地位高,或者出口方在銀行有信貸額度時,銀行才愿意貼現。許多國家為促進出口對商業票據的貼現收取較低的貼現率,低于透支、銀行貸款或其他集資方式的利率,實際上是對出口票據的補貼。貼現,可以有追索權,也可以無追索權。有追索權時,若進口商到期不能償付匯票,銀行可向出口商追款;無追索權時,則由銀行承擔收款風險。
5、委托購買
委托購買,也叫授權議付,即由進口商委托進口方銀行購買出口商開出的匯票。這樣,出口商能及時向進口方銀行售出匯票,不必動用銀行中的信貸額度,而由進口方銀行承擔融資責任。具體過程是:進口商同出口商在簽訂購買合同中,規定進口商以委托購買方式用一定日期(如30天、90天等)的匯票付款。于是,進口商向當地銀行申請委托購買證,規定購買數量、有效日期、運送單證及其他條件。銀行核準申請時,要求進口商簽署擔保書,表明進口商有義務承兌和支付匯票,保證以商品所有權的單據為抵押擔保。之后,進口方銀行向出口地的代理行發出信函或電話,指示代理行購買出口商開出的符合合同條件的匯票。出口地的代理行把委托購買通知寄給出口商,開列購買以進口商為付款人的匯票的條件。出口商將貨物送交運輸公司之后,把匯票連同所要求的單證交給有關代理行,支取貨款。
6、票據再融
通票據再融通是銀行對出口商融資的又一方式。它是指經銀行同意,出口商將用于托收的匯票和單據交給銀行,同時出口商開出以銀行為受票人的定期匯票,這張匯票的到期日與向進口商開出的匯票相同。在這里,銀行承兌以自己為受票人的匯票,這也是一種銀行承兌,這便是票據再融通。出口商可以在貼現市場以低的貼現率出售這張匯票而獲得現金。當進口商承兌的匯票到期償付時,銀行向出口商承兌的匯票也到期。銀行收到前一匯票的資金,用以償付后一匯票的承兌。
7、出口保付代理
出口保付代理,是由代理商購買出口商的出口應收款,以加快出口商的出口應收款轉換成現金。這種保付代理是出口應收款的貼現,多數是無追索權的,保付代理商負擔所有的信用和政治風險。
8、福弗廷
福弗廷是專門的代理融資技術。它適用于為從安裝到投產需多年時間的大型資本設備項目融資。在這種情況下,進口方要求延期付款,按項目的建設周期(3—5年)分期償還。出口商要在如此長期限為制造和出口設備而融資,成本太大,資本設備制造商還會遇到國家風險,于是,就出現了“福弗廷”這種融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