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07 15:36
1.報關單的填制必須真實,要做到兩個相符:一是單證相符,即報關單與合同、批文、發票、裝箱單等相符;二是單貨相符,即報關單中所報內容與實際進出口貨物情況相符。
2.不同合同的貨物,不能填在同一份報關單上;同一批貨物中有不同貿易方式的貨物,也須用不同的報關單向海關申報。
3.一張報關單上如有多種不同商品,應分別填報清楚,但一張報關單上最多不能超過五項海關統計商品編號的貨物。
4. 進料加工、來料加工的料、及進口后經批準轉內銷或作為資產頂進,也應填寫進口貨物報關單。
5.報關單中填報的項目要準確、齊全。
6.電腦預錄入的報關單,其內容必須與原始報關單上的內容完全一致。
7.向海關遞交的報關單,事后發現差錯,須立即填寫報關單更正單,向海關辦理更正手續。
8.對于海關放行后的出口貨物,由于運輸工具配載等原因,全部或部分未能裝載上原申報的運輸工具的,出口貨物發貨人應向海關遞交《出口貨物報關單更改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