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亞馬遜2020年第一季度的營銷支出為48億美元,但其廣告業務收入為39億美元,填補了營銷支出的81%。
2015年至今,亞馬遜平臺廣告收入填補其營銷支出的比例呈逐年上升之勢:2015年,廣告收入填補其營銷支出的比例只有32%,到2016年,該數據上升到41%,
2017年為46%,2018年為73%,到2019年,廣告業務收入已經填補了營銷支出的75%。在亞馬遜財報中,其將廣告收入這一名錄歸到了OtherSales,據悉,亞馬遜的營銷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種渠道的推廣費用、人工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需要知道的是,Facebook的廣告收入已經是其市場營銷支出的6倍有余(626%),谷歌的這一數據則是544%。由此可見,Facebook和谷歌的市場營銷費用都遠低于其廣告業務帶來的創收,但隨著亞馬遜平臺廣告業務量的增長,可以預見其廣告業務收入將很快超過市場營銷支出,真正實現盈余。
過去的十年間,亞馬遜改變了其對廣告業務的看法。據外媒報道,2009年,亞馬遜老板JeffBezos曾表示,“酒香不怕巷子深,只有不怎么好的產品才需要打廣告來吸引客源。”,但到2018年11月,亞馬遜召開內部員工大會時,面對員工提問,“在廣告業務這塊您是否‘初心’已改?”時,JeffBezos大方承認,“我確實是對這塊業務產生了新思考。”
和Procter&Gamble,Samsung,L’Oréal,以及Unilever相比,亞馬遜是世界上最大的廣告主,同時,亞馬遜也是僅次于Facebook和谷歌的第三大廣告商平臺。由于亞馬遜平臺廣告多是和零售商相關,因此短期內廣告業務規模超過Facebook和谷歌不大可能,但隨著其廣告業務的增加,其業務收入再提一個層次指日可待。
據了解,作為Facebook和谷歌最大的廣告客戶,亞馬遜的大部分營銷支出都花在了這兩個平臺,亞馬遜從這兩個平臺獲取流量后,再回到自己的平臺上把流量賣給其他客戶,從而實現創收。
亞馬遜公布的數據中顯示,其2019年營銷支出為189億美元,同比上漲了37%,占了公司總收入的6.7%,創公司上市以來的營銷支出新高。盡管公司增長速度近年來已有所放緩,但其2019年的廣告收入已達140億美元,同樣破了公司記錄。飛輪模型(花成本運作起來以后,后續相關營收或實現“0成本”)很好的詮釋了亞馬遜復雜的營收和支出體系,也展現了亞馬遜是如何成為廣告主和廣告商雙巨頭的過程。
(編譯/雨果網 揭易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