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凌晨,全國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在寧波等試點地區率先啟動,寧波海關1日0點共成功審結放行B2B出口報關單10票,其中9710報關單2票,9810報關單8票,總金額340萬元。成功申報放行9710清單5票,貨值3071元。
7月1日,樂歌(寧波)國際貿易有限責任公司關務負責人陳凌凌坐在辦公室桌前,準備當天公司的出口貨物報關。隨著她操作鼠標輕點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平臺里的跨境電商出口申報按鈕,一批品名為智能升降臺,數量為750件,價值7萬余美元的跨境電商出口貨物報關單成功完成申報,3分鐘后系統顯示海關審結放行,這批貨當天就能裝上遠洋貨輪從寧波舟山港啟程運往大洋彼岸的美國。
這票報關單的順利放行,也成為全國首批通過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9810)監管方式出口的跨境電商企業對企業(以下簡稱“B2B”)貨物,標志著海關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在寧波海關等全國10個試點關區正式啟動。此外,當日還通過寧波空港口岸和寧波國際郵件互換局順利驗放寧波地區首批跨境電商B2B直接出口(9710)貨物,跨境電商B2B出口業務迎來了換檔升級的全新時代。
開展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是海關總署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跨境電子商務新業態發展的部署要求,充分發揮跨境電商在疫情期間穩外貿保就業等積極作用,配套支持第127屆廣交會線上舉辦,促進跨境電商新業態健康快速發展而推出的一項重要政策。
此次新政增設“9710”、“9810”兩個監管代碼,分別對應“跨境電商B2B直接出口”和“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該項業務的開展,意味著海關對跨境電商B2B出口業務實現單列代碼監管,填補了跨境電商B2B出口領域沒有政策措施支持的空白。
近年來,跨境電商出口企業通過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向境外銷售國內產品的規模逐年增長,已經逐步成為對外貿易新的增長點。但隨著跨境電商出口體量不斷壯大,一些制約業務高質量發展的因素也逐步浮現。根據海關前期開展的企業調研顯示,跨境電商出口B2B模式在貿易額、產品種類、涉及企業數量方面都遠遠高于B2C(零售出口)模式,但占據跨境電商貿易重要份額的企業對企業貨物只能以一般貿易方式出口,無法按照跨境電商政策納入管理。企業普遍反映,目前跨境電商支持措施主要集中在零售進出口領域,希望增設跨境電商B2B出口專門監管方式代碼,實行簡化申報和便利通關。
為支持跨境電商新業態健康快速發展,根據國務院“在跨境電商B2B相關環節的技術標準、業務流程、監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設等方面探索創新,研究出臺更多支持措施”的要求,海關總署決定自7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南京、杭州、寧波等地10個直屬海關開展跨境電商企業對企業(B2B)出口監管試點。
新政策落地對于跨境電商B2B出口企業、運營亞馬遜FBA以及海外倉電商業務從業者將是一大利好,將進一步促進出口電商企業拓展海外市場,提升跨境電商這一新興業態的市場競爭力。同時,也意味著未來跨境出口政策趨向明朗,更能反映出跨境整個行業的真實出口數據和交易數據。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一方面傳統外貿發展面臨嚴峻挑戰,另一方面,迫使物流配送時效延遲,增加了企業經營壓力。”寧波海關所屬海曙海關出口科葉波科長表示。自今年7月1日起,寧波海關啟動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工作,今后寧波跨境電商出口企業將迎來全新換檔升級。“順利完成‘9810’出口首票,對寧波市跨境電商發展起到引領示范作用,有利于推動寧波市外貿行業轉型升級。”
“受疫情和國際環境影響,外貿行業遇到較大沖擊,國家出臺新規也是給傳統外貿找了新的出路,今天這票單子秒放,讓我們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政策的紅利。”樂歌國際貿易電商負責人陳旭蓮開心的說,“更重要是,今年廣交會線上成交的訂單,都能通過跨境電商新的監管方式通關,我們在疫情期間開拓海外市場的信心更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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