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額現金管理試點落地!7月1日起,私轉私、公轉私10萬元起或被監(jiān)控?
6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印發(fā)《關于開展大額現金管理試點的通知》(銀發(fā)【2020】105號)正式文件,試點為期2年,7月起先在河北省率先試點,10月起推廣至浙江省、深圳市。
針對該管理辦法,不少外貿小伙伴有些憂慮:新規(guī)對我有沒有影響?貿易貨款還能不能正常提現?
莫慌!今天就來詳細解析一下央行新規(guī),具體說了啥~
規(guī)范重點
全面規(guī)范大額現金業(yè)務,包括明確大額現金存取業(yè)務、優(yōu)化大額現金取現預約、大額現金存取登記制度等。通俗來說,就是優(yōu)化人民幣現金的管理和監(jiān)測。
金額起點
1、對公賬戶:管理金額起點均為50萬元
2、對私賬戶:管理金額起點分別是河北省10萬元、浙江省 30萬元、深圳市20萬元
如何監(jiān)控
客戶提取、存入起點金額之上的現金,應在辦理業(yè)務時進行登記,其中大額的提取還需要預約。商業(yè)銀行同時應將相關信息上報至人民銀行各中心支行。
嚴查故意規(guī)避行為
有人想說,超過10萬才會被重點監(jiān)控,我拆分成小金額不就行了嗎?想太多哈親!
針對拆分、現金隱匿過賬等規(guī)避監(jiān)管、“偽大額現金交易”情形會制定防范措施,既監(jiān)測單筆超過起點金額的交易,也監(jiān)測多筆累計超過起點金額的交易。
可能推向全國
新規(guī)的意義,是為建立大額現金管理長效機制奠定基礎,也就是說,通過三省市試點,總結積累經驗,然后有可能推向全國。
其實大額現金管理制度并不是突然凌空出世,早在去年11月5號,就已經出來了。只不過當時還是征求意見稿,沒有太引起太多的關注和重視。
早在1997年,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大額現金支付管理的通知》就有規(guī)定:一次性提取現金20萬元以上的,應請取款人必須至少提前1天以電話等方式預約,以便銀行準備現金。
2016年12月,央行宣布修訂《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將大額現金交易的人民幣報告標準由20萬元調整為5萬元。
所以嚴格意義上來說,此前的大額現金支取沒有統一的規(guī)范性文件,到了今年,央行開始規(guī)范大額現金業(yè)務要求,這一次進行試點管理,肯定是為了將來統一制度做準備。
那么,如今正式行政法規(guī)出爐,央媽的目的是什么呢?
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反洗錢,打擊貪污腐敗、違法犯罪。現金交易相對非現金交易而言,交易痕跡少,可以有效割裂資金流動的鏈條,規(guī)避稽查追蹤,便于隱瞞交易事實、交易過程和交易結果。
正是因為這種特質,現金常被各種黑色、灰色交易認為更加“安全”,所以犯罪分子往往利用現金交易來逃避金融體系的監(jiān)管和執(zhí)法機關的調查,成為洗錢的重要手段之一。
現在無論通過銀行進行轉賬交易,還是通過第三方支付,都會留下交易記錄,都能夠有據可查。電子支付方面已有相對完善的法律法規(guī),也早已納入監(jiān)管體系之下。而社會資金交易中一個漏洞就是在現金交易這一塊,沒有留下痕跡。
因此,正常貿易往來想要提現的外貿小伙伴們可以放心:泛付PanPay提現是通過與國內具備資質的支付機構或銀行合作,進行資金下發(fā)。整體流程合法合規(guī),與現金交易無關聯。
當然,咱們央媽和美聯儲不太一樣,常常是猶抱琵琶半遮面。新規(guī)的其他深意,還可以細細品味一番~
除了反洗錢以外,可能還有以下目的:
1、防止資金外流。香港是人民幣最大的離岸市場,而深圳香港之間現鈔跨境流動較頻繁,把人民幣從深圳運到一橋之隔的香港,就可以在那里很容易的換成外幣,如港元、美元等。在全球貨幣“大放水”背景下,更需要謹慎。
2、理清社會流通資金流向。電子支付發(fā)達的當下,實際上現金需求仍然非常旺盛,社會流通現金今年沒有下降,實際上逐年還有所上升。現金流通綜合效率其實不如電子支付,國家肯定想要弄清資金流向,以便制定相應政策。
3、避免出現擠兌,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近兩年,因為謠言或恐慌,造成中小銀行儲戶集中排隊取現的情況并不罕見。這樣就容易造成擠兌現象,引發(fā)風險。
好啦,今天的科普就到這里。總而言之,各位外貿小伙伴不用對新規(guī)有所疑慮或擔心,只要是真實貿易往來,大可放心提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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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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