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20 17:35
綜合古巴當地和外國駐古新聞媒體12月19日報道,18日召開的古巴部長會議通過了機動車進口和銷售新政策,決定廢除現行的購車審批制度,放開機動車銷售,古巴當地居民和擁有居留權的外國人、外資公司及駐古外交使團均可自由購買新的或二手摩托車、汽車、面包車、小型卡車和小客車,但仍不允許古巴法人單位和外資機構向個人銷售車輛。新機動車或二手車的進口仍維持現行規定,即僅允許經批準的進口公司和外交使團直接進口。
具體法規將于近期在官方公報發布,預計將包括嚴格的稅收規定(現行規定為購買新車須征稅100%)。據《格拉瑪報》透露,將用機動車銷售繳納的稅款設立專門基金,用于改善公共交通。
2011年9月,古巴實施改革,允許古巴居民個人之間買賣二手車,但如從機動車銷售公司購買新車或二手車(通常是淘汰下來的旅游租賃用車),則必須獲得交通部頒發的購車批件,由此產生了倒賣批件的現象。據全國機動車登記機構提供的數據,2012年,汽車銷售公司售出的車輛中約有30%在短時間內被轉賣。這種倒賣獲利行為促使古巴政府決定調整上述規定。
路透社認為,自由購車政策是勞爾?卡斯特羅執政以來推行的300多項改革措施之一,將有力地推動私有行業發展,減少政府對住房、汽車等個人財產買賣的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