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險金額。按照國際保險市場的習慣做法,出口貨運險金額一般按CIF貨價另加10%計算,這增加的10%叫保險加成,也就是買方進行這筆交易所付的費用和預斯期利潤。
保險金額計算的公式是:保險金額=CIF貨值×(1+加成率)
2、保險費。投保人按約定方式繳納保險費是保險合同生效的條件。保險費率是由保險公司根據一定時期、不同種類的貨物的賠付率,按不同險別和目的地確定的。
貨運險保險費則根據保險費率表按保險金計算,其計算公式是:保險費=保險金額×保險費率。在我國出口業務中,CFR和CIF是兩種常用的術語。鑒于保險費是按CIF貨值為基礎的保險額計算的,兩種術語價格應按下述方式換算。
由CIF換算成CFR價:CFR=CIFx[1-保險費率x(1+加成率)]
由CFR換算成CIF價:CIF=CFR/[1-保險費率x(1+加成率)]
3、在進口業務中,按雙方簽訂的預約保險合同承擔,保險金額按進口貨物的CIF貨值計算,不另加減,保費率按“特約費率表”規定的平均費率計算;如果FOB進口貨物,則按平均運費率換算為CFR貨值后再計算保險費用,其計算公式如下:
FOB進口貨物:保險金額=[FOB價x(1+平均運費率)]/(1-平均保險費率)
CFR進口貨物:保險金額=CFR價/(1--平均保險費率)
按CIF或CIP等術語成交的出口貨物,賣方負有辦理保險的責任,一般應在貨物從裝運倉庫運往碼頭或車站之前辦妥投保手續。我國進口貨物大多采用預約保險的辦法,各專業進出口公司或其收貨代理人同保險公司事先簽有預約保險合同。簽訂合同后,保險公司負有自動承保的責任。
在規定時效內提出索賠。保險索賠時,通常應提供的證據有:保險單或保險憑證正本;運輸單據;商業票和重量單、裝箱單;檢驗報單;殘損、短量證明;向承運人等第三者責任方請求賠償的函電或其證明文件;
必要時還需提供海事報告;索賠清單,主要列明索賠的金額及其計算據,以及有關費用項目和用途等。根據國際保險業的慣例,保險索賠或訴訟的時效為自貨物在最后卸貨地卸離運輸工具時起算,最多不超過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