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許多做歐盟國跨境電商的朋友問小編,這個“遠程銷售限額”與“超過遠程銷售限額”有什么關系,分別是什么意思呢?本次文章將會給出最專業的解答,一起來看看吧~
一、歐盟的繳稅規則(即遠程銷售法案)
所謂遠程銷售限額是針對歐盟企業,將產品遠程銷售給其他歐盟國家消費者的銷售模式所制定的基本稅務規則。
每個歐盟國家都有一個對應的遠程銷售限額,在沒有超過遠程銷售限額時,歐盟企業只需要在產品發出國繳納增值稅,但是如果銷售額超過了對方國家的遠程限額,就需要注冊對方國家稅號,然后在對方國家稅局進行每月的申報并交稅。(例如法國發貨賣往意大利,凈銷售金額沒有超過意大利的遠程銷售限額,那么只需要在法國繳納對應的稅金,如果超過了意大利的遠程銷售限額就需要注冊意大利稅號,并且在意大利申報并繳納稅金)
遠程銷售的限額是針對一個自然年內(1 月 1 號到 12月 31 號)所累積歐盟內跨國銷售額的額度;如果在一個歐盟國家內只有遠程銷售,又不想注冊該國的 VAT,那么小編建議賣家們應注意控制或分流該國一個自然年內的銷售額, 確保其低于限額。
當然如果僅僅是賣給本國消費者,且倉庫在本國,賣給本國客戶,那么只需要在本國交稅,每個月進行稅務申報,然后按照本國稅率交給國稅局增值稅。
以下為歐盟七國的遠程銷售限額與稅率:
?法國:35,000 歐元,稅率20%
?意大利:35,000 歐元,稅率22%
?西班牙:35,000 歐元,稅率21%
?德國:100,000 歐元,稅率19%
?英國:70,000英鎊,稅率20%
?捷克:1,140,000捷克幣,稅率20%
?波蘭:160,000波蘭幣,稅率23%
二、是否可以放棄某個國家的遠程門檻?
各國的核算原則都分為“發貨國”原則與“收貨國”原則兩種,而遠程銷售限額是針對發貨國原則的,如果選擇收貨國原則,理論上就是放棄這個遠程銷售限額的規定了,放棄遠程限額之后,從銷往這個國家的第一歐元開始,就要把稅交到這個國家。
兩種原則各有優劣勢,在什么情況下選擇放棄是有利的呢?
比如,在意大利的亞馬遜FBA倉庫,把產品賣給法國的客戶。按照一般的發貨國交稅原則,要在意大利交稅,稅率是22%。而法國是20%的增值稅稅率。
但是如果你放棄了遠程門檻(即選擇了收貨國原則),那么對于這筆銷售將在收貨國法國交稅,稅率是20%。這在一定程度是可以節省一些費用。
三、遠程門檻實時監控的必要性和難度
有的賣家會覺得不管在哪個國家,我只要交了稅金那就可以了,如果您有這種想法那就大錯特錯了。
舉個例子:
如果幾個月前就已經超過了意大利的遠程門檻,但是還是在法國交稅金,那么意大利稅局不僅會找上門來讓你補稅,按照意大利稅局的規定,他們甚至有權對你進行處罰,對沒有在意大利進行正常年報商家們,意大利稅局將收取應交稅額120%-240%的罰款。
就如上述例子所說,在這種情況下要支付原來應繳稅額的幾倍之多。這對于跨境賣家來說無異于是一個噩耗。
同時這部分稅款已經在法國繳納了,這個您可以申請從法國稅局退回,但是這會是一個復雜又漫長的過程。
所以,最好是從開始就把一切操作合規化。
四、超過遠程銷售限額需要多久恢復
以法國為例,在超了遠程之后的一年內未超過法國的遠程銷售限額,那么新的一年從零開始重新累積遠程銷售限額。
如果一位賣家在2018年超了法國遠程限額,那么在2019年需要按超遠程核算稅金,同時19年會累積遠程銷售,如果這一年內未超,則2020年就得按未超遠程核算。(但是賣家們還應注意控制或分流該國一個自然年內的銷售額)(來源:Amy聊跨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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