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來,受新冠肺炎疫情波及全球、國際金融市場動蕩加劇以及國際貨幣政策調整等變動影響,復雜的外貿出口和國內外金融形勢給中小微企業造成了重大影響。
面對嚴峻的外貿形勢,事實上針對跨境電商賣家交易訂單多、賬單審核壓力大以及時效要求高等特點,近期國家外匯管理局也出臺了一系列跨境電商賦能扶持、放寬外匯管理以及提升外匯服務效率等政策。
日前,雨果網參與廈門市商務局組織召開的外匯政策宣講會,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政策:《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支持貿易新業態發展的通知》
目的:為促進外貿提質增效,加快跨境電子商務等貿易新業態發展,提高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水平。
一、放寬外匯管理
1、便利跨境出口業務資金結算,減少賣家資金占用。
跨境電商企業可將出口貨物在境外發生的倉儲、物流、稅收等費用約占出口額的40%,此后企業可將這部分費用與出口貨款軋差結算,并按規定辦理實際收付數據和還原數據申報;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出口至海外倉銷售的貨物,匯回的實際銷售收入可與相應貨物的出口報關金額不一致;此舉,能夠提高跨境收支的靈活性,減少企業的資金占用,提升資金周轉率。
2、優化跨境電商相關稅費的跨境代墊,改善賣家資金周轉。
截止目前,境內國際寄遞企業、物流企業、跨境電商平臺,可以為客戶代墊與跨境電商相關的倉儲、物流、稅收等費用;支持境內國際寄遞企業、物流或電子商務平臺“走出去”;
3、優化營商環境,滿足個人對外貿易結算需求。
從事跨境電子商務的境內和境外個人,可通過個人外匯賬戶辦理跨境電子商務外匯結算。境內個人辦理跨境電子商務項下結售匯,提供有交易額的證明材料或交易電子信息的,不占用個人年度便利化額度。
4、跨境電商企業可自身名義辦理收匯,完善市場采購貿易資金結算。
市場采購貿易項下委托第三方報關出口的市場主體,已在地方政府市場采購貿易聯網平臺備案且統與市場采購貿易平臺對接的,可以自身名義辦理收匯。
5、代辦出口收匯,降低企業入駐門檻和跨境成本。
貿綜合服務企業可根據客戶委托,代辦出口收匯手續。經辦銀行可憑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推送的交易電子信息辦理出口收匯,外匯或結匯資金直接進入委托客戶的賬戶。
二、提升外匯服務
6、增效增質,優化外匯業務流程。
匯局通過技術手段支持企業優化外匯業務流程。貿易新業態市場主體可通過聯機接口服務連接貨物貿易外匯監測系統,聯機查詢名錄狀態,辦理企業貨物貿易外匯業務報告等;可通過銀行電子單據辦理國際收支申報或數字外管平臺(ASONE)企業版網上辦理涉外收入申報。
7、鼓勵5000美元以下(含)單筆金額,以自身名義申報
銀行和支付機構辦理還原申報時,單筆金額低于等值5000美元(含),應以自身名義進行匯總還原申報。對存在出口退稅、融資等需求的涉外收付款,可選擇以企業名義,將同一交易對手且交易性質相同的逐筆數據匯總還原申報。
8、優勝劣汰,依法對涉外收支實施監督管理
對異常交易主體實施重點名單管理,向銀行和支付機構發布。持續對審核交易電子信息的銀行和支付機構進行評估,并依法退出不符合條件的銀行或支付機構。
政策:《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優化外匯管理,支持涉外業務發展的通知》
目的:為進一步改善營商環境,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國家外匯管理局決定優化外匯業務管理,完善外匯服務方式,提升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水平。
一、優化外匯業務管理
1、全國推廣資本項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在確保資金使用真實合規并符合現行資本項目收入使用管理規定的前提下,允許符合條件的企業將資本金、外債和境外上市等資本項目收入用于境內支付時,無需事前向銀行逐筆提供真實性證明材料。
2、取消特殊退匯業務登記。貨物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分類為A類的企業,辦理單筆等值5萬美元(含)以下的退匯日期與原收、付款日期間隔在180天(不含)以上或由于特殊情況無法原路退匯的業務,無需事前到外匯局辦理登記手續,可直接在金融機構辦理“特殊退匯”。
3、簡化部分資本項目業務登記管理。非金融企業內保外貸責任已解除且未發生內保外貸履約的情況下,可到其所屬分局(外匯管理部)轄內銀行直接辦理內保外貸注銷登記。非金融企業境外放款期限屆滿且正常收回境外放款本息的情況下,可到其所屬分局(外匯管理部)轄內銀行直接辦理境外放款注銷登記。
4、放寬具有出口背景的國內外匯貸款購匯償還。在企業出口確實無法按期收匯且沒有其他外匯資金可用于償還上述國內外匯貸款時,貸款銀行可按照審慎展業原則,為企業辦理購匯償還手續,并于每月初5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外匯局報備有關情況。
二、完善外匯業務服務
5、便利外匯業務使用電子單證。銀行按規定以審核電子單證方式辦理服務貿易、初次收入和二次收入外匯收支的,可不打印電子交易單證。銀行辦理個人結售匯業務時,可不打印“結匯/購匯通知單”。
6、優化銀行跨境電商外匯結算。在滿足交易信息采集、真實性審核等條件下,憑交易電子信息為跨境電子商務市場主體提供結售匯及相關資金收付服務。
7、放寬業務審核簽注手續。融機構按規定審核經常項目外匯收支時,可根據內控要求和實際業務需要,按照實質合規原則,自主決定是否在單證正本上簽注收付匯金額、日期并加蓋業務印章,但需按現行規定留存審核材料備查。
8、支持銀行創新金融服務。對發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涉外企業在外匯貸款方面給予貸款延期、手續簡化等傾斜。
(文/雨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