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印度儲備銀行11月6日公告宣布了關于擴大外資銀行在印開放經營的新政策。新政策宣布將通過給予外資銀行近似國民待遇的措施,鼓勵其在印度設立全資子銀行,旨在提高印度銀行業的競爭效率并促進其改善金融服務和風險管理水平。
公告稱,凡是在2010年8月以后進入印度的外資銀行必須在一定過渡期內轉換為全資子銀行的經營模式,之前進入印度的外資銀行可繼續保持其分行經營模式。根據印度之前關于外資銀行的規定,外資銀行在印度經營僅允許采用分行的模式。目前,印度引進了43家外資銀行,共經營334個分行,占印度整個銀行業分支網絡的5%。其中主要的有:渣打銀行100個分行,匯豐50個,花旗43個。
公告稱,外資銀行一旦轉換為全資子銀行模式后,將突破原來在印度經營需遵守的諸多限制。一是除敏感地區需經央行審批外,可以自主選擇在印度各地建立分行。根據印度對WTO的開放銀行業承諾,印度儲備銀行僅允許每年在印開辦12家外資銀行分行。二是可以并購印度本地的商業銀行,但最高持股限額為74%。根據印度原有規定,外資銀行持有印度本地銀行的股份不能超過5%。三是可選擇在印度資本市場上市交易。
此外,公告也提到了對外資子銀行經營模式的一些限制。主要有:外資子銀行至少一半董事必須是印度公民、需要將其40%的貸款份額分配給印政府指定的優先部門、在印經營的外資銀行資產不能超過印銀行業總規模的20%等。
市場評論認為,印度此次對外資開放銀行業邁出了重要的一步,許多目前選擇以財務投資者身份進入印度銀行業市場的外資銀行將逐步成為戰略投資者,這將給印度銀行業經營帶來管理上的改善,并激發印度本地銀行業的競爭和提高其效率。但也有一些外資銀行人士表示,此次公告發布的政策并沒有吸收之前他們對印度儲備銀行征求意見稿提出的反饋意見,他們將仔細研究該政策,權衡利弊后謹慎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