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疫情中心的實時數據,截至北京時間3月16日9點33分,全球新冠肺炎累計確診病例已達16.79萬例。
而根據中國國家衛健委的最新數據,截至3月15日24時,包括港澳臺地區在內,中國的累計確診病例為81077例。
照上述數據計算,中國以外各國的累計確診病例已逼近8.7萬例,規模已經超過中國。
據世界衛生組織的記錄,1月13日,泰國報告了全球首例中國以外的確診病例。63天后,全球已有140多個國家報告出現疫情,中國以外國家的累計病例數首次超過中國。與此同時,海外每日新增確診病例和新增死亡病例也已大幅超過中國。
2020年3月11日,世界衛生組織(以下簡稱“世衛組織”)宣布新冠肺炎疫情已經達到了“全球大流行”(Pandemic)。即使宣布新冠肺炎疫情為“全球大流行”并不具備明確的法律意義,但宣布一種傳染病疫情“全球大流行”(Pandemic)后,會不可避免的加深該種疫情對全球的影響。在此次宣布新冠肺炎疫情為“全球大流行”后,已有部分國家明確表示將采取更為嚴格的措施,加大對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治力度。
《國際衛生條例》第三條規定,根據《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的原則,國家具有根據其衛生政策立法和實施法規的主權權力。我國國內新冠肺炎疫情已基本穩定,因此我們應當依據自身所處的疫情防控階段,制定適合我國的疫情防控政策,注意“比例原則”在政策制定中的指引作用,積極恢復國人正常生活。新冠肺炎疫情被宣布為“全球大流行”,這就意味著此疫情已達到全球廣泛傳播的程度,有效阻擊輸入型新冠肺炎病例就成為當下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政府應當采取措施,在各碼頭、機場、陸路口岸等入境口岸嚴格篩查入境旅客及貨物,避免已基本得到控制的新冠肺炎疫情由于輸入型病例再度爆發。
同時,我國應與國際社會一道,繼續團結合作,透明開放,以確定這一新型病毒的起源及其在人際傳播中的全部可能性,防范可能輸入和輸出的病例并開展研究以開發有效的治療方法和務實的防治標準。在相關國際法律框架下,積極與其它有關政府間組織或國際機構合作并協調其活動,其中包括通過締結協定和其它類似的安排,以適當、必要方式共同預防抵御和控制疾病疫情的國際傳播;同時,注意避免對國際交通和貿易造成不必要的干擾,努力恢復國際貿易。這也是《國際衛生條例》的核心工作目的和范圍。
我們有理由相信在國家的“穩外貿,促增長”的政策下,我國對外的貿易一定會迎來屬于我們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