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蘇省政府: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推動經濟循環暢通和穩定持續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加大企業復產用工保障力度,對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影響較重的服務業企業,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可參照困難企業標準,給予1-3個月的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補貼。
建立省綜合金融服務平臺"綠色通道",加大對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民營企業融資支持力度,降低小微企業貸款成本。分類分層對受疫情影響較重的傳統服務行業和中小企業,以及開展疫情防控工作的重點企業和個人實行財稅優惠政策。
對因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納稅人,依法準予延期申報;對確有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依法準予延期繳納稅款;對因受疫情影響遭受重大損失或發生嚴重虧損,納稅確有困難的納稅人,依法予以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加強供應鏈銜接配套和民生物資供應保障,促進生產企業原材料運得進、產成品運得出;實施臨時性電價扶持政策,降低企業用電成本等。
針對疫情防控相關的藥品、疫苗、醫療器械、防護物資等,江蘇將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企業加強科研協同攻關。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疫苗和救治裝備研發及產業化項目,江蘇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將給予定額補助。
二、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支持中小企業緩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保持平穩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減免相關稅費、延期申報和繳納稅款、降低企業房租成本、補貼經營成本、加強財政貼息支持、維持企業在疫情期間的基本運營。在支付中小企業賬款保持現金流中,特別強調疫情期間政府部門所屬單位、國有企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必須主動、按時、足額支付各種應付款。在減免相關稅費方面,對因疫情遭受重大損失或發生嚴重虧損的中小企業,可申請辦理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對旅客運輸、餐飲、住宿等行業的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對不達起征點的一律免除納稅義務。
加強金融支持,加大信貸支持、融資擔保,強化金融服務,提升保險保障,幫助企業及時獲得經營所需的現金流。信貸支持“用數字說話”:疫情防控期間發放的普惠小微企業貸款,綜合融資成本原則上應在各機構上年同類企業平均水平基礎上降低50個基點,其中貸款利率至少降低30個基點。對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銀行機構和地方金融從業機構要通過降低利率、推廣無還本續貸、強化金融服務。
針對企業的用工難題,實施援企穩崗政策、緩繳社會保險費、優化就業和社保服務、支持中小企業就業等一系列政策。對納入困難企業的中小微企業,按規定給予穩崗返還,簡化中小企業申報程序,有效穩定用工崗位。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困難暫時無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經批準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最長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三、江蘇省稅務局:關于主動作為、精準施策、切實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十二項措施著力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對因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納稅人,準予延期申報;對確有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依法準予延期繳納稅款;對因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辦理行政處罰的納稅人,準予延期辦理,稅務機關不得加重處罰;納稅人及相關行政相對人申請稅務行政復議期限依法予以延長。
著力防疫物資和設施保障。了解防疫物資生產、經銷企業取得的政府補助情況,對符合不征稅收入條件的,積極向企業宣傳,及時告知其可作為不征稅收入。對醫用防護服、口罩、醫用護目鏡、負壓救護車、相關藥品等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對援建疫情防控需要的火神山、雷神山等專門醫院的相關企業,主動輔導落實相關減稅降費政策。
著力促進醫療藥品研發。加大對疫情防控研發企業稅收政策輔導,對企業用于疫情防控的研發支出,積極輔導企業按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75%,對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輔導其可減按15%的稅率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對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免征增值稅,技術轉讓所得減免企業所得稅。輔導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罕見病藥品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著力保障生活物資供應。對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征增值稅,對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免征增值稅。對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稅。中央和地方部分商品儲備業務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對物流企業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著力減輕受困納稅人負擔。出現虧損的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可在10年內彌補虧損,其他企業可在5年內彌補虧損。因受疫情影響遭受重大損失或發生嚴重虧損,納稅確有困難,并提出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申請的,要及時辦理。對因生產經營受疫情影響較嚴重的旅客運輸、餐飲、住宿等行業以定額方式繳納稅收的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提出申請調整定額的,稅務機關要及時進行調整,不達起征點的要免除其納稅義務。
著力幫扶帶動中小企業。落實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優惠政策。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或季度銷售額3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暫緩收繳工會經費。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按50%征收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落實小微企業企業所得稅減免政策。進一步擴大“銀稅互動”合作銀行范圍,豐富“銀稅互動”貸款產品,為納稅信用為A、B及M級的中小微企業提供利率更加優惠的純信用貸款服務,切實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題。
著力穩定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輔導符合條件的從事個體經營者和吸納重點群體就業的企業,按規定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
著力提供便利發票服務。大力倡導納稅人采用“網上申領、郵寄配送”或自助終端辦理的方式領用和代開發票。疫情期間,納稅信用級別為C級的納稅人也可臨時使用發票“網上申領、郵寄配送”服務。鼓勵納稅人通過江蘇稅務微信公眾號實名認證。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其他個人除外)可自愿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自行開具發票,不受行業限制。引導納稅人登錄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確認發票用途。
著力拓展“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服務。按照“盡可能網上辦”的原則,積極引導納稅人通過電子稅務局、手機APP、自助辦稅終端等渠道辦理稅費業務。對納稅人、繳費人在辦稅繳費過程中遇到的個性化問題和需求,可通過12366納稅服務熱線、特服號、微信、征納溝通平臺、視頻等多種渠道給予解答。
(來源:江蘇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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