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聰被北京二中法院“執行”
在前兩天被熱心網民發現王思聰同學關了半年的微博內容之后,王校長又一次神奇的被頂上了熱搜。
王思聰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151437840.0,約1.5億元。當然很快就被官方聲明,王思聰僅僅是作為被執行人而非失信被執行人,但官司輸了賠錢這件事兒是肯定石錘了。
但不管校長欠了多少錢、是否被失信,都是對廣大人民群眾的一個積極提醒,當下社會的信息越來越透明,信用等級直接關系到個人的生活、學業、消費支出等各個方面。有關信用等級的相關法律一定要遵守!
欠錢不還當老賴?征信法院上大菜。
做電商先看法,避免精準踩雷
畢竟法律對每個人都是公平的,人人平等,是每個社會公民需要遵守的社會公約,除了個人,各行各業也需要法律法規來約束。
在火熱的電商市場中,跨境電商往往情況復雜,因為不僅僅涉及到商家本土的商業規范,還要考慮進駐市場當地的法律情況,若了解不夠詳細,就會觸及當地的法規條例。
眾多電商市場中,歐洲的電商市場最為復雜,每個國家的法律法規都略有不同,法律體系完備而繁瑣。一般來說,當商家或企業決定嘗試新的廣告,分銷或提供產品服務時,就經常會出現法律上的不確定性。主要問題大多出現在社交軟件的相關授權與廣告宣傳的標注等,其目的都是為了規范與限制邊界不明確的廣告宣傳,例如最近的網紅宣傳與不同網頁自建站的社交媒體廣告,都會受到監管。
1.關于社交媒體與直播:
隨著網絡直播的興起,產生了大量以網紅為主的營銷活動,商家也紛紛運營,為網紅市場大造聲勢。而歐洲很多國家都對網紅行為有明確的法律紅線。例如,德國的消費者保護法要求對社媒評論和商業內容進行明確區分,尤其是在社交媒體帖子中,如果網紅得到了某種形式的報酬,那么其發布的貼子就可被定義為廣告,并必須予以披露。
也就是說,網紅如果在視頻中進行推廣商品必須明確標記為商業行為,清楚告訴受眾這些是商業廣告。網紅發推特、臉書的內容有商品信息也必須標注,不能存在私自誘導受眾的行為,不然政府就會判斷你是大忽悠。
2.關于媒體插件:
歐洲法院在其2019年7月關于Fashion ID(德國在線零售商)的裁決中表示,嵌入第三方社交插件(例如Facebook“like”按鈕)的網站運營商可被視為與插件提供商共同負責處理個人數據。通過嵌入此按鈕,與網站訪問者相關的某些數據(如IP地址)被自動收集并傳輸給第三方。
簡單來說就是比如你打開了某個平臺或網站,邊框會蹦出來第三方的社交軟件(例如xx信一鍵登錄)會要求獲取你的個人信息、地理位置等,并要經過你的同意,如果沒有這些固定的過程,那么網站與第三方的合作會追究相應運營商的責任。
3.關于反洗錢:
最近幾年歐洲國家對洗錢行為的打擊力度很大,有時候首付款與結算方式不同,所采取的法律步驟審查都不相同,一旦出現大額資金的交付(1w歐以上)都會受到嚴格管控與審查,避免不了的大量資金進賬也要進行內部的風險評估,并提供相關資質,自己公司內部也得擁有一定的監察機制和部門,不然的話,歐洲部門都有理由懷疑你在洗白不可描述的資金。
最后,關于跨境電商的法律規定還有很多,每一個做跨境的電商人都應該注意細節,避免因為不懂不知法而惹上不必要的麻煩。誠實守信,合法經營,從你我做起。(來源:南風跨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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